凡奉者當心,提者當帶。執天子之器則上衡,大夫則綏之,士則提之。
凡執主器,執輕如不克。執主器,操幣、圭璧,則尚左手。行不舉足,車輪曳踵。立則磬折垂佩。主佩倚則臣佩垂,主佩垂則臣佩委。執玉,其有藉者則裼,無藉者則襲。
國君不名卿老世婦,大夫不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長妾。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稱曰餘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稱曰嗣子某。不敢與世子同名。君使士射,不能,則辭以疾。言曰:某有負薪之憂。
君大夫之子,國君及大夫之子也。
侍於君子,不顧望而對,非禮也。
君子行禮,不求變俗。祭祀之禮,居喪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國之故,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去國三世,爵祿有列於朝,出入有詔於國,若兄弟宗族猶存,則反告於宗後。
去國三世,爵祿無列於朝,出入無詔於國,唯興之日,從新國之法。
有列則有詔,先王修其教不易其俗,故國各有法也。
君子已孤不更名,已孤暴貴,不為父作諡。
居喪,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喪複常,讀樂章。居喪不言樂,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婦女。
振書、端書於君前有誅,倒?、側龜於君前有誅。
龜?、幾杖、席蓋、重素、袗絺綌,不入公門。苞屨、扱衽、厭冠,不入公門。書方、衰、凶器,不以告,不入公門。公事不私議。
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凡家造,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無田祿者不設祭器,有田祿者先為祭服。君子雖貧,不粥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為宮室,不斬於丘木。
大夫士去國,祭器不逾竟。大夫寓祭器於大夫,士寓祭器於士。大夫士去國逾竟,為壇位鄉國而哭。素衣、素裳、素冠,徹緣、鞮屨、素冪,乘髦馬,不蚤鬋,不祭食,不說人以無罪,婦人不當禦,三月而複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