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曾文正公家書(全二冊)

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澄侯、溫甫、子植、季洪足下:

正月初十日發第一號家信,二月初八日發第二號家信,報升任禮部侍郎之喜,二十六日發第三號信,皆由折差帶寄。三月初一日由常德太守喬心農處寄第四號信,計托帶銀七十兩,高麗參十餘兩,鹿膠二斤,一品頂帶三枚,補服五付等件。渠由山西迂道轉至湖南,大約須五月端午前後乃可到長沙。

予尚有寄蘭姊、蕙妹及四位弟婦江綢棉外褂各一件,仿照去年寄呈母親、叔母之樣。前喬心農太守行時不能多帶,茲因陳竹伯新放廣西左江道,可於四月出京,擬即托渠帶回。澄弟《嶽陽樓記》亦即托竹伯帶回家中。

二月初四澄弟所發之信,三月十八接到。正月十六七之信,則至今未接到。據二月四日書雲,前信著劉一送至省城,共二封,因歐陽家、鄧星階、曾廚子各有信雲雲,不知兩次折弁何以未見帶到?溫弟在省時,曾發一書與我,到家後未見一書,想亦在正月一封之中。此書遺失,我心終耿耿也。

溫弟在省所發書,因聞澄弟之計,而我不為揭破,一時氣忿,故語多激切不平之詞。予正月複溫弟一書,將前後所聞溫弟之行不得已稟告堂上,及澄弟、植弟不敢稟告而誤用詭計之故,一概揭破。溫弟驟看此書,未免恨我。然兄弟之間,一言欺詐,終不可久;盡行揭破,雖目前嫌其太直,而日久終能相諒。

現在澄弟來書,言溫弟鼎力辦事,甚至一夜不寐,又不辭勞,又耐得煩雲雲。我聞之歡喜之至,感激之至。溫弟天分本高,若能改去**佚一路,歸入勤儉一邊,則兄弟之幸也,合家之福也。我待溫弟似乎近於嚴刻,然我自問此心,尚覺無愧。於兄弟者,蓋有說焉:

大凡做官的人,往往厚於妻子而薄於兄弟,私肥於一家而刻薄於親戚族黨。予自三十歲以來,即以做官發財為可恥,以宦囊積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做官發財以遺後人,神明鑒臨,予不食言。此時事奉高堂,每年僅寄些須,以為甘旨之佐。族戚中之窮者,亦即每年各分少許,以盡吾區區之意。蓋即多寄家中,而堂上所食所衣,亦不能因而加豐,與其獨肥一家,使戚族因怨我而並恨堂上,何如分潤戚族,使戚族戴我堂上之德而更加一番欽敬乎?將來若作外官,祿入較豐,自誓除廉俸之外不取一錢。廉俸若日多,則周濟親戚族黨者日廣,斷不畜積銀錢為兒子衣食之需。蓋兒子若賢,則不靠宦囊亦能自覓衣飯;兒子若不肖,則多積一錢,渠將多造一孽,後來**佚作惡,必且大玷家聲。故立定此誌,決不肯以做官發財,決不肯留銀錢與後人。若祿入較豐,除堂上甘旨之外,盡以周濟親戚族黨之窮者,此我之素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