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曾文正公家書(全二冊)

鹹豐元年七月初八日

澄侯、溫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七月初六日接澄弟四月二十六信,五月初一、初八、二十三各信,具悉一切。植弟、洪弟各信亦俱收到。洪弟之書已至,六月初二所發者亦到。澄弟回家,至此始算放心。

樊城河內泡沙如此可怖,聞之心悸。餘戊戌年九月下旬在樊城河半夜忽遭大風,帆散纜斷,瀕於危殆,後亦許觀音戲,至今猶有餘驚。以後我家出行者,萬不可再走樊城河,戒之,記之!敬告子孫可也。

彭山屺苦況如此,良為可憐。一月內外當更求一書以蘇涸鮒,但不知有濟否耳?此等人謀,亦須其人氣運有以承之,如謝博泉之事即鮮實效。若使南翁在彼,當稍有起色。

淩荻舟之銀,雖周小樓與荻舟之子私相授受,以欺紫嫂,而荻子又當受小樓之欺,終吞於周氏之腹而後已。餘處現尚存淩銀將二百金,擬今年當全寄去。澄弟既將此中消息與孫筱石道破,則此後一概交孫,萬無一失。劉午峰曾言賻贈百金,不知今歲可收到否?予今年還淩銀須二百,又須另籌二百五十金寄家,頗為枯窘。今年光景大不如去年,然後知澄弟福星來臨,有益於人不淺也。其二百五十金,望澄弟在家中兌與捐職者及進京會試者,總在今冬明春歸款,不致有誤,但不可以更多耳。

父大人至縣城兩次,數日之經營,為我邑造無窮之福澤,上而邑長生感,下而百姓歌頌,此誠盛德之事。但鄉民可與謀始,難與樂成,恐曆時稍久,不能人人踴躍輸將,亦未必奏效無滯。我家倡議,風示一邑,但期鼓舞風聲,而不必總攬全局,庶可進可退,綽綽餘裕耳。

朱明府之得民心,予已托人致書上遊,屬其久留我邑。若因辦餉得手,而遂愛民勤政,除盜息訟,則我邑之受賜多矣。社倉之法,有借無還,今日風俗誠然如此。澄弟所見,良為洞悉時變之言,此事竟不可議舉行矣。王介甫青苗之法,所以病民者,亦以其輕於借而艱於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