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曾文正公家書(全二冊)

鹹豐四年五月初一日

澄、沅、洪三弟左右:

三十日奉到父大人手諭及三弟信件,具悉一切。

長夫俱留在此,吃上頭飯,每日給錢百文,實無一事可勞其筋力,故不能不略減也。沅弟言我仁愛有餘,威猛不足,澄弟在此時亦常說及,近日友人愛我者人人說及。無奈性已生定,竟不能威猛。所以不能威猛,由於不能精明,事事被人欺侮,故人得而玩易之也。

甲三之論、甲五之小講,已加批付回。科一、科三、科四之字俱好。科一請安稟,其字畫粗大,頗有乃父之風。

季弟在益陽所領錢文,紳士文任吾等已料理清楚。在湘陰時即在兄處領得實收,兄到嶽州忘告季弟耳。

四月初一日與中丞會銜奏請調貴州、廣東兵,茲於二十六日奉到寄諭。鈔錄付回。餘不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