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失蹤者

附錄 導讀:一部卓別林式的美國喜劇

耿一偉[1]

小說一開始,卡爾·羅斯曼搭船到紐約,但請讀者留意一下,卡爾看到自由女神是持劍的。這不是很奇怪嗎?自由女神像應該是握著火炬的,卡夫卡卻說是手裏拿著劍。

卡夫卡最早在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給菲莉絲(Felice Bauer)的信中提到正在創作《失蹤者》這部作品。但在此之前的六月一日,他已參加過捷克政治家索庫波(Franti?ek Soukup)所舉辦的《美國及其官僚體製》的幻燈片報告,也讀過索庫波的《美國》,並依據後者資料來描繪美國。作為小說的開頭,美國夢的象征,卡夫卡不太可能會弄錯自由女神的細節,除非他意有所指。

如果順著小說的發展,卡爾的美國行,如同他看到的自由女神是拿著劍,總是令人感覺不友善,四處充滿威脅的(這裏也有點精神分析的意味,持劍的女神當然不是事實,隻是卡爾眼中的幻象)。在美國大半的經驗裏,卡爾如同其他卡夫卡長篇小說《審判》或《城堡》的原型人物一般,總是莫名被判了罪,毫無辯解的理由,卡爾就被參議員舅舅逐出家門,被飯店開除,等等。唯一的差別是,這個年輕人似乎還沒有那麽絕望,總是會為了自己的權益奮鬥。即使從小說最後結尾看,搭著火車準備前往俄克拉何馬州的卡爾,比剛來美國時對未來更充滿了希望。

仔細閱讀最後兩章殘篇是非常有意思的,讀起來令人異常振奮。因為在這段後來被馬克斯·布羅德命名為《俄克拉何馬露天劇場》的《卡爾在街角看見……》與《他們行駛了兩天……》,卡爾·羅斯曼仿佛才真正踏上那個所謂自由美國的土地,在這兩段裏,所有的人物都充滿善意與理解,即使是卡爾說謊的時候也輕易取得他人的信任。不能不留意到的重大轉變,是卡爾自稱自己的名字是黑人(Nergo),然後他就被俄克拉何馬大劇場錄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