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失蹤者

校勘本編者後記

約斯特·席倫邁

這部未完成的小說於一九二七年首次出版,在《審判》(一九二五年)與《城堡》(一九二六年)之後,當時的書名是《美國》,由卡夫卡的朋友布羅德編輯卡夫卡的遺稿後出版,後來在布羅德所編的卡夫卡全集(分別於一九三五年、一九四六年及一九五三年出版)中也保留了這一書名,在費雪出版社(Fischer Bücherei)早期所出版的卡夫卡作品中亦然(一九五六年,編號132),其後自布羅德編輯之版本衍生而出的其他版本也一樣。然而,卡夫卡於創作這篇小說期間寫給菲莉絲(Fel ice Bauer)的一封信中(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將這篇故事稱為《失蹤者》,此為該時期關於故事標題唯一可靠的證明;卡夫卡在一九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日記裏也這樣稱呼這篇故事。寫給菲莉絲的那封信同時也是針對這篇故事之創作最重要也最具說明性的一份證明,同時證明了這篇小說及其寫作過程對卡夫卡的意義;在他寫給菲莉絲的一連串信件中,這是他首次透露了關於他“寫作”的進一步細節,在那之前他隻做過暗示。他在信中寫道:

我正在寫的這個故事,其規模可說是無邊無際,為了讓您先有一點概念,這篇故事名叫《失蹤者》,背景是在北美洲的美利堅合眾國。目前已完成了五章,第六章也接近尾聲。各章的標題為:一、司爐,二、舅舅,三、紐約近郊別墅,四、徒步前往拉美西斯,五、西方飯店,六、魯濱孫事件。——我列出這些標題,就仿佛別人能從這些標題想象出其內容似的,但別人當然無從想象,而我想把這幾個標題存放在您那兒,直到那成為可能。經過十五年來迄今無解的苦惱,這一個半月以來我在這第一篇較長的作品中感到安適。

在那之後,卡夫卡還花了許多天——或者應該說花了好幾夜——繼續寫作這篇小說(當中隻有一次為了寫作《變形記》而中斷過較長的時間,從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到十二月八日),直到次年一月中旬他才在寫作這篇故事時漸漸遇上困難,迫使他在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停筆。(當時他停筆之處為第218頁倒數第三段末尾“下一次我不容許這樣”那一句。)這篇小說就此擱置。一九一三年三月,他湊巧又讀了這篇小說的手稿,也在給菲莉絲的信裏提起這件事,除了第一章以外,他對整篇故事很不滿意。這第一章也隨即付印,於一九一三年五月在庫特·沃爾夫(Kurt Wolff)出版社的“最後審判日”係列中出版,標題為《司爐》,副題為《未完成的文稿》。但卡夫卡尚未完全放棄這篇小說:一九一四年夏天他重新開始寫作,這期間的主要創作是《審判》,而他也再次著手寫這篇小說,用各種方式試圖把故事繼續寫下去:首先寫出的是接續“下一次我不容許這樣”之後的短短兩段(從“這話很不公平”到“一把餅幹”),以及在句子中戛然而止的“布魯內妲出行記”,在本書中列為“殘稿”中的第一篇(“布魯內妲出行記”這幾個字係由卡夫卡親筆寫在他保存這四頁手稿的包裝紙上);最後在一九一四年十月,在為期兩周的度假期間(在這段時間裏他也寫了《在流放地》),他寫了一段較長的篇章,敘述卡爾·羅斯曼被“俄克拉何馬劇場”雇用的過程,之後畫了一條表示分章的線,替新的一章起了個頭,就又中斷了,這一部分在本書中列為“殘稿”的第二篇。而在這之後,這篇小說就被徹底擱置:所有的文獻資料均顯示卡夫卡沒有再度去寫這篇小說,但他也沒有毀掉手稿,而是保存了下來。此外,在一九一四年夏天與秋天他嚐試繼續去寫之後,他在少數提及這篇小說的文字中對這一作品的評價也不全然是負麵的:一九一五年五月十四日,卡夫卡在日記裏寫下他讀了這篇小說“舊有的幾章”,還加了一句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