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日本民主史入門

第四章 民意?還是司法?最後的複仇

說起日本的司法進程,那麽還有一件事情也不得不說,那便是被稱為日本史上最後複仇的事件。

這事兒發生在很久很久之前了,比板垣退助的那一聲自由不死更久遠,是明治維新後不過十來年的案子,不過因為確實很具有代表性及時代意義,故而特地拿來一扯。

據說人是萬物之靈,而之所以是萬物之靈,純粹是因為有著豐富的感情。

然而人類的感情縱然是如萬花筒一般再森羅萬象,真要分起類來說到底不過兩大種,其一為愛,其二為恨。

於是也就產生了兩種將感情現實化的行為:示愛和報仇。

從人類曆史開始的那一天起,這兩種行為便不曾斷過。

安康天皇三年(456),年代主角安康天皇本著好吃不如餃子好玩不如嬸子的基本指導思想,設計殺害了自己的叔叔大草香皇子,並將嬸嬸中蒂姬命強立為後。

結果此事不深敗露,被大草香的兒子眉輪親王知曉,於是年僅7歲的他拿起寶劍為父報仇,趁著某日深夜安康天皇睡熟了的當兒,將劍刺入其胸口,史稱眉輪王之變。

這是日本史籍中所記載的最早的報仇事件。

盡管年幼的眉輪親王最終下場相當淒慘——被討伐軍圍困在內大臣的宅邸中活活燒死,但縱觀日本曆史,寧可丟了性命也要報仇的人絕不在少數,尤其是在江戶時代,那些個信奉著武士道的武士們可謂是前赴後繼浪推浪地跳出來尋仇報仇,以至於幕府都拿他們沒辦法,隻能采取變相默認的手段,即製定法律,允許人們在一定的範圍內合法報仇,隻要不觸及底線,那麽即便是為仇殺人,則也無妨。

這條法律被後世很多不明真相的人意**為武士任意妄為的象征之一,事實上在那個時代,你若真要按照報仇相關條例來報一個仇,那是很有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