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失憶青年回憶錄

我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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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情有所不同,我可能叫作娜塔莉亞或娜塔莎,操著俄羅斯口音,嘴唇長年皸裂。我甚至可能是一個街頭流浪兒,為了一條牛仔褲什麽都願意做。但我不是娜塔莉亞或娜塔莎,我才六個月大的時候就被帶到了紐約市布魯克林區,離開了我出生的莫斯科州克拉托沃區。我不記得是怎麽來到美國的,也不記得是否在俄羅斯生活過。我對自己孤兒時代的認識僅限於我爸媽道聽途說的隻言片語,概括起來大致是這個樣子:在一個東正教堂倒數第二排座位上,放著一個打字機箱子,箱子裏發現一名僅出生一周的女嬰。這個箱子是否透露了我生父的職業?這座教堂是否意味著我的生母是一名虔誠的教徒?這些問題的答案我永遠都不會知道,也不打算去猜測什麽。還有,我討厭任何關於孤兒的故事。這些故事都大同小異,但是有很多書都充斥著這種故事,讓你忍不住懷疑這個世界上是不是每個人都是孤兒。

打一開始我就知道我是領養兒,在我身上沒有戲劇化的“親愛的,有些事情我們想告訴你”這些橋段。我是領養兒這件事跟我的頭發是黑色的、我沒有兄弟姐妹一樣,都是基本事實。我在還不知道領養是什麽意思之前就知道我是被領養的了。因為要知道領養是什麽意思還得對性有一些基本認識,而我直到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才接觸到這些,那時候我們班裏的吉娜·帕帕紮基斯把她祖父母那本書頁泛黃折角的《性的歡愉》[1]帶到學校。午餐的時候,她把這本書給同學們傳閱,基本上每個看過的同學都有些目瞪口呆,想不到他們的爸媽是這樣把他們“造”出來的(這麽多毛,而且書中插圖裏的人看起來一點兒也不歡愉啊……)。而我感覺很好,甚至有些自鳴得意。雖然我是被領養的,但是至少我的父母沒有為了生我墮落到這種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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