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人員來到了菲爾辦公室,期望在這個在他生前活動時間最多的地點,找到一些和已經發生的案件有關的線索。
事情總是在曲折中緩慢地前進著,偵查案件同樣也是如此。在菲爾的辦公室警方找到大量的公司經營的項目數據,從數據中偵查人員能看出,菲爾的公司一直處在分崩離析的邊緣,而這一點也證明了老者所言完全屬實。偵查人員還在這間辦公室的一個抽屜了找到了疑似為死者菲爾的日記的一個小筆記本。在這個筆記本中,記載著大量的電話號碼,在日記本的最後,警方看到了這樣一段話。
“也許上帝就是喜歡和我這樣的人開這樣一種玩笑,看我失敗、出醜,然後讓我滿含惡意地死去。也許這個時候應該早點到來。”
偵查人員通過老者確認了這個日記本上的筆跡就是菲爾本人的,也就是說,菲爾很可能是無法麵對自己一手創建起來的公司倒閉的後果選擇了自殺。當然,這樣的猜測也並不能完全證明這起案件就是自殺。偵查人員在找一樣證據,這個證據直接證明菲爾確實是自殺,並不是有人故意偽造,欺騙警方。這個證據很快被偵查人員在案發現場找到了。
負責對案發現場搜查的偵查人員發現了一個重要物證,那就是一個深藍色的手提袋,這個手提袋在開始時的案件現場調查時沒有被警方所重視,因為這個爆炸現場四處分散著爆炸所致的物體碎片,而這個藍色手提袋的碎片並不引人注意。但是,隨後警方找到了車上的乘客,所有乘客都紛紛表示這個藍色的手提袋並不是自己的,那麽隻有一種可能,這個藍色的手提袋屬於死者菲爾本人。
據偵查人員分析,從這個藍色的手提袋的碎裂程度來看,爆炸物就是用這個藍色的手提袋所包裹的,再根據現場人員對這個藍色手提袋的反映情況分析,警方馬上前往阿姆斯特丹的汽車站取調監控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