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30、40年代,美國正處於黑幫組織猖獗、團夥盜搶重案頻發的階段(比如曆史上著名的雌雄大盜、老媽巴克爾等)。這些團夥搶劫犯擁有較為先進的槍械,他們以有組織地劫掠銀行為主要目的。
這些搶劫犯的行為加劇了美國當時的社會動**,這也成為美國各州所必須麵對的首要問題。在所有的團夥性搶劫犯中,有一名叫約翰·赫伯特·迪林傑的人最讓警方頭痛,這個劫匪不僅屢次從監獄中逃脫,還不斷創造著高效搶劫銀行的“藝術”。
最初,約翰隻是一名欠缺管教、過早進入社會、有著偷盜嗜好的不良少年,他因為盜竊財物,先後兩次被送進青少年管教所。後來他進入海軍服役,但又因擅離職守被軍隊除名。當時正值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離開軍隊的約翰沒有辦法維持生計,再加上他剛剛結婚,迫切需要金錢來維持生活,所以他便聯合一名損友,實施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搶劫計劃。雖然這次搶劫成功了,但他馬上就被警察抓進了監獄。
由於當時美國官方嚴厲打擊搶劫行為,所以盡管約翰此次搶劫的金額很少,也沒有傷及受害人,但他依然被判了20年的監禁。在獄中,約翰結識了一些有著豐富經驗的搶劫犯,他和這些罪犯約定等到出獄後實施更大的搶劫計劃。9年後,約翰獲釋,但他在獲釋後的第4個月便又因搶劫銀行的犯罪行為而被捕。
在約翰被捕後的第四天,他在原來服刑時結識的獄友的幫助下逃出了監獄,並在實施越獄的時候殺死了一名獄警。此後,約翰與這些獄友形成了一個以他的姓氏命名的幫派——“迪林傑幫”。
“迪林傑幫”開始在各州流竄作案,他們按照約翰策劃好的搶劫步驟對銀行下手。有一次,約翰還偽裝成安保公司派來與銀行洽談安保工作的業務員,他借助這一身份獲得了銀行安保係統的關鍵性信息,然後從容地對這家銀行實施了劫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