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塗鴉能賣到1000多萬元?而作者還是個玩搖滾的癮君子?這是真的嗎?答案是肯定的!
他叫讓·米歇爾·巴斯奎特,出生在紐約的布魯克林,從小就是個不愛上學的壞小子。因為是黑人,他還經常受到白人小朋友的欺負。在他7歲時,父母離婚,這給他幼小的心靈帶來不小的傷害。叛逆的他經常逃學,離家出走,和狐朋狗友鬼混。
十幾歲時,因為不遵守學校的規章製度,他被學校掃地出門。這之後,他經常出入一些俱樂部,喝酒,跳舞,玩搖滾,還學會了吸毒。徹夜不歸的夜晚,他結交了一些藝術家、音樂家和歌手。其中,阿爾·迪亞茲成了他塗鴉藝術的引路人。
自從第一次見到阿爾·迪亞茲的塗鴉作品,他就非常喜歡,在那一刻他暗下決心,這一輩子要為了塗鴉而活。從此,他跟隨著阿爾·迪亞茲,經常在夜色的掩護下,在紐約的各大牆壁上,用噴霧罐或者粉筆,有時候用油漆,畫五顏六色的圖案。第二天,他們會得意地躲在一邊,看街頭行人欣賞自己的作品。
父親知道兒子迷戀上塗鴉後暴跳如雷。在他看來,塗鴉不過是一些窮困潦倒的人在牆壁上的亂寫亂畫而已,它是繪畫圈的“殺馬特”,根本不是什麽正當職業,也難登大雅之堂。所以,父親威脅他,如果他繼續沉迷於塗鴉,就和他斷絕關係。他和父親鬧翻了,從家裏搬了出去。
開始獨立生活後,他的日子很拮據。為了養活自己,他開始在恤和明信片上畫塗鴉作品出售。為了尋求靈感,他經常捧著一本解析圖像符號的書,因此,他的作品既充滿了神秘感,又多了許多與現代社會相關的符號、文字。畫麵既有純真,又有諷刺現實的幽默。無論生活多麽不堪,但始終有塗鴉陪伴著自己。
慢慢地,他找到了自己的風格,還設計出簡筆小皇冠作為自己的簽名。在T恤和明信片上畫塗鴉並不能讓他解決溫飽問題,很多時候,他連一瓶酒都買不起。很多朋友勸他別再沉迷於塗鴉了,實際一點,找一份正經的工作做。他根本不領會朋友的好意,生氣地把朋友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