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她是屬於音樂的。音樂一停,她便成了傳說中的冰美人。
她幸運地得到過愛情的水晶鞋,可很快又丟失了。在愛情中,她掙紮過、痛苦過。對她來說,曾經的情,是生命中的痛。
16歲那年,由於家境的不堪,她選擇到歌舞廳去唱歌掙錢。為了演出,她揣著僅有的300元錢,到精品店淘時裝。走進“寶萊”服裝屋,她眼前一亮,從衣架上取下一件很適合做演出服的衣服在身上比畫,越看越喜歡。可一看價格,900元,她愣在那兒。這時,年輕的店老板從櫃台後走出來:“你好,喜歡這件衣服,是吧?”她點點頭,又搖搖頭:“買不起。”說完,她放回衣服,戀戀不舍地離去。
到別的服裝店轉了一圈,她還是覺得“寶萊”那件最適合自己,又踅了回來。老板看見她,笑了笑。
她再次拿起那件衣服:“老板,能便宜點嗎?”
老板笑了:“最多八折。”
她搖搖頭,苦笑著說:“我全部家當隻有300元呢。”
老板一笑,坐回了原位。她著急了:“老板,今晚我要去KTV演唱,沒有一件像樣的衣服不行啊。要不,我先把300元放這兒,給你寫個欠條,剩下的錢明天還你?”
說完,她將自己在KTV的上工卡遞過去,老板看過後說:“在‘卡夫卡’唱歌啊!嗯,在蓉城,這家KTV不錯。看來,你也挺不易的,那就300元吧。”
說完,他招呼員工幫她打包。拿起衣服的刹那,她對店老板的好感油然而生。臨出門,她記下了營業執照上他的名字,感激地說:“謝謝你,有空去聽我唱歌吧。”
KTV舞台上,她純淨的嗓音唱出了天籟之聲,一曲下來,便征服了台下的觀眾,贏得了如潮掌聲。KTV老板挺高興,不僅付給了她意想不到的酬金,還和她簽下了合約。當她欣喜地回到後台時,工作台上放著一捧鮮花,是服裝店老板送的。第二天,她到“寶萊”還錢。沒等她開口,他笑著說開了:“別那麽較真,你能穿我店的服裝演出,是我的造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