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這些法官和祭司,在犧牲沒有俯首之前,你們不會殺它吧?看哪!這個蒼白的罪犯低下了頭,從他的眼中卻流露出徹底的鄙夷和輕蔑。
“我的‘自我’是必須超越的,我的‘自我’是我對人類的大不敬。”
那雙眼睛如是表白。
當他審判自己的時候,也是他高高在上的一刻,千萬不要讓他的尊貴受到絲毫的損傷。
除了速死,因自己而感到痛苦的人,是無法得救的。
你們這些法官,判處死刑應當是出自一片哀矜而非報複的心,當你們執行殺戮時,必須明白你們是在為生命做辯護。
隻是對被你們所殺的人感到彼此無所虧欠是不夠的,讓你們的傷感成為對超人的愛吧,如是,你們才能使自己的不死變得合理!
你們應當稱他為“敵人”而非“惡人”,稱他為“病人”而非“小人”;稱他為“瘋子”而非“罪人”。
而你,雙手沾滿血腥的法官,若能將你心中所想的事吐露出來,大家必然會異口同聲地喊道:“除掉這穢物與毒素吧!”
然而,思想和行為畢竟是兩回事,而行為的意念則又得另當別論。因果的輪回不在它們之間打轉。
一個意念使這個蒼白的罪犯臉色發青。他在作案時,神態甚為從容;但事後,卻反而無法忍受時刻湧上心頭的回想。
他總是把自己當作是行為的當事人。我稱此為瘋狂!在他身上,特例反而變成了規則。
粉狀的條紋會使母雞感到困惑,這個罪犯的一擊遂迷住了他那薄弱的理智。我稱此為事後的瘋狂。
聽著,你們這些法官,另外還有一種瘋狂,而那是屬於事前的。噢,你們還沒有透視到這個靈魂的深處呢!
雙手沾滿血腥的法官說:“為什麽這個罪犯要殺人呢?他想搶奪。”但我告訴你們,他的靈魂隻想見血,不是要搶奪戰利品。他渴求刀劍加身的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