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者,佛學之反動,而亦兼采佛學之長,以調和中國之舊哲學與佛學者也。一種學術,必有其獨至之處,亦必有其流弊。流弊不可無以矯之,獨至之處,亦不容埋沒。故新興之學術,必能祛舊學術之流弊,而保其所長;謂為代興之新學術可,謂為改良之舊學術亦無不可也。凡百學術,新舊遞嬗之際皆然。佛學與理學,亦何獨不然。
又天下無突然而生之事物,新者之興,必有所資於舊。天下亦無真芻狗可棄之事物,一種學術,一時為人所厭棄,往往隔若幹年而又盛行焉。理學之於中國舊哲學則如是。中國舊有之哲學,蓋自神教時代,遞演遞進,至周、秦之際而極盛。兩漢、魏、晉,雖間有新思想,然其大體,固不越古代哲學之範圍。佛教興而中國哲學一時退處於無權,然其中固不乏獨至之處。宋學興,乃即以是為憑借,以與佛學相抗焉。故不知佛學之大要,不可以言宋學;不知中國古代哲學之大要,亦不可以言宋學也。
哲學有其質,亦有其緣。論其質,則世界哲學,無不從同;以人之所疑者同也。論其緣,則各民族所處之境,不能無異;所處之境異,斯其所以釋其疑者,亦自異矣。此世界各國之哲學,所以畢同畢異也。明乎此,乃可據見在哲學之條理,以求中國古代之哲學。
哲學之根本雲何?曰:宇宙觀、人生觀是已。人生而莫不求知;求知,則凡可知之物,莫不欲盡明其底蘊。人生而莫不求善;求善,則我之所執以為我者,必求措諸至當之地而始安。夫宇宙者,萬物之總括也;明乎宇宙,則於事物無不明。我者,宇宙中之一物也;明乎宇宙之蘊,則我之所以自處者,不蘄得其道,而自無不得其道矣。此宇宙觀與人生觀,所以二而實一,而各國哲學,莫不始於宇宙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