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為人師”也許是人的一種天性,連小孩子都有自我兜售的欲望。“好為人師”是自顯高明的表現,在無形中抬高了自己,貶低了別人,這在社交中很容易引起他人的反感。相反,在人群中,你以別人為師,不但可以滿足對方的優越感及虛榮心,而且也能學到知識,增長見識,可收到一箭雙雕的奇效。
在社會生活中,“好為人師”顯然不是一件好事。這裏的“好為人師”指的不是“喜歡當老師”,而是指喜歡指點、糾正別人的行為。
有一種人喜歡在工作中指出別人的錯誤,大肆發表自己的意見,也喜歡在言語上指正別人的缺點,例如交友方式、衣服發型、教育子女的方法等。這種人有的是出於純粹的無意識,對旁人的錯誤無法袖手旁觀;有的則是自以為是,認為別人的觀念有問題,隻有他的觀念才是對的,喜好出風頭。
不管基於什麽心態,也不管你的意見是對是錯,是好是壞,一旦你主動提出來,你就犯了社會生活中的忌諱——侵犯了人性裏的“自我”!
要知道,每個人都在努力建立一個堅固的自我,以掌握對自己心靈的自主權,並經由外在的行為來檢驗自我強固的程度。你若不了解此點而去揭露他的錯誤,他會明顯地感受到你對他的自我的侵犯,有可能不但不接受你的好意,反而還采取不友善的態度。尤其在工作方麵,你的熱心根本就是在否定他的智慧與能力,甚至他還會認為你是在和他搶功勞,總之,他是不大領情的。
所以,有遠見有格局的人都十分清楚“好為人師”是人際關係的障礙。如果非要“為人師”不可,則必須建立在幾個基礎上才行:
1.你基於“義”而提出,而對方又願意領情,情願接受你的意見。但不接受的可能性也相當高,這是人性,沒有什麽道理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