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嫉妒的一般類型中,有一種非常特別的嫉妒類型——女性對男性社會地位的嫉妒。我們發現很多婦女和女孩想成為男性,這種態度,我們稱之為“男性反抗”。這是非常能夠理解的,因為如果我們公平地看待事物,會發現在我們的文化中,男性經常都是領導者,他們更加被喜歡、被看重,比女性更受人尊敬,但是在道德上這是不能被原諒,並且應當被糾正的。
女孩們會發現,在家庭中男人和男孩在很多事情上享有特權,比較不用操心生活中的瑣事,而這些都被丟給了女性。男性在很多方麵都更加自由,這種自由感使得女孩對自己的角色不滿,她們會因此表現得像男孩。女孩對男孩的模仿表現為多種形式,比如,她們穿得像男孩,這種行為有時還會被父母支持;但還有一些有害的表現形式,比如一個女孩堅持要起一個男孩的名字,而不是用一個女性化的名字,如果別人不用她們選的名字喊她們,她們就會非常生氣:如果這種行為反映的是一些深層的東西,而不僅僅是惡作劇的話,這種態度就是非常危險的。在此類情況中,這種態度可能會在日後的生活中重現,體現為對女性角色的不滿以及對婚姻的厭惡——或者,結婚後對女性角色的厭惡。
女人想像男人一樣發展,以及像男人一樣擁有一份工作是恰當的,但是如果對自己的女性角色不滿,或者養成了男人的惡習卻是非常危險的。這種危險的傾向最先在青春期出現,因為此時原型最容易出現問題。不成熟的女孩對享有特權的男孩開始妒忌,她們的反應是模仿男孩的行為——這是一種優越情結,並且偏離了正確的發展道路。
我們要相信兩性關係的基礎應當是平等原則,任何人都不應當鼓勵女性身上的“男性反抗”。兩性的平等可以融入事物的自然框架中,而“男性反抗”是對現實的盲目厭惡,因此是一種優越情結。通過這種“男性反抗”,所有的性別功能都會紊亂,可能會產生很多嚴重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