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哈佛財商課

永遠不做自己不懂的投資

前哈佛大學教育學院院長芭芭拉曾經將投資形容為尋找伴侶——“對婚姻而言,我們需要的是一個能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對象;對投資而言,我們也需要一個風險小、收益高、前景好的對象”。

這句話看似簡單,但未必是人人能夠做到的。現在我們可以反思一下自己在選擇理財投資品種時的情景:是否依賴於客服人員的介紹?是否逐條閱讀過相關說明?有沒有深入了解過該品種的曆史真實表現和收益?可以預見的是,有相當數量的人在聽到某產品風險低收益高後,就動了投資之心,至於它的質量如何,操作流程是怎樣沒有人在意。

巴菲特認為如果你對這項投資並不了解,那最好不要做。他在經營合夥公司時,時常接到客戶向他推薦個股的電話,但巴菲特回道:“我不懂這些股票,也不了解這些股票。我不會買我不了解的股票。”

巴菲特這段話中所謂的“懂”與“了解”,就是指你要像了解你的伴侶一樣了解你的投資產品,如果僅靠客服人員的建議、瀏覽說明書,然後將投資項目交給理財公司打理是不行的。

近年,在華北地區曾興起以“合作造林”為名義的投資開發活動。這些開發公司通常自詡為“森林銀行”,以托管模式的合作造林為噱頭,吸引客戶進行儲蓄式投資。它們做出了低風險高收益的許諾,甚至拋出“隻要肯投資,就在家裏坐等收錢”的豪言壯語,引來眾多投資者的關注。

然而事實又是怎樣的呢?

首先,國家規定不準占用耕地進行造林建設。就算有些公司強調自己可以辦理“林權證”,但它也不是萬能證書,如果在這種公司投資,遭受損失幾乎可以說是板上釘釘。

其次,樹木生長受環境中的各種條件製約,例如光照、降水、風災、蟲害等。像這些自然條件所造成的損失,開發公司是不會承擔責任的。到頭來,這個損失還是得靠投資者自己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