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的我開始審視曾經的生活,總覺得自己這輩子過得不夠幸福,沒有浪漫的愛情,也沒有理想的工作,還沒有華麗的大房子,更沒有高檔的轎車。
日子單調而乏味,我小煩惱卻層出不窮。不是在單位挨領導訓,就是回到家裏看著一大堆家務而煩惱,就連出門時,也會因為找不到合適的衣服穿而煩惱……總之幸福對於我來說是那樣的遙不可及。
某日閑來無聊,便開始上網隨意瀏覽,突然微博上一個帖子深深吸引了我。這個帖子的內容是這樣的:以下11條幸福事中,如果你能達到5條以上,那麽你就是幸福的。1.有爸媽疼你。2.被人背過。3.得過第一名。4.笑到肚子痛。5.有人為你哭過。6.買到喜歡的衣服。7.半夜有人發短信給你。8.生日淩晨有人發短信祝福你。9.在車站有人接。10.和心愛的人一起走路到腿疼。11.有好事有人首先想到你……
看完這條微博,我開始仔細對照起自己的生活。
有爸媽疼你:記得我8歲那年,我天天喊著想吃魚。一天,父親也不知從哪弄來一條魚,我興奮極了,這下好了,我終於可以吃魚了。要知道,那時候生活條件還很差,就連過年也很難吃到魚。當母親把香噴噴的魚端上飯桌時,我迫不及待地吃起來。吃了一會兒,我才發現父母都在看著我,眼裏還噙滿了淚花,也不動筷子,我便對他們說:“你們怎麽不吃啊!”隻聽父母異口同聲地說:“我們不喜歡吃魚。”那時的我真傻啊!居然信以為真。直到多年以後,生活條件好了,我才發現,父母哪裏不喜歡吃魚?那分明就是對我的愛啊!
被人背過:10歲那年冬天,外麵飄著雪花,淩厲的寒風呼呼地叫著。可是就在那天半夜裏,我突然發起了高燒。父親不顧寒冷,背起我就往醫院裏跑,一直到我輸完液,退了燒,父親都不曾合過眼。雖然這件事過去很多年了,但我永遠記得在那個寒冷的冬夜,有個最溫暖的脊背背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