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章居士慧覽:
頃誦三日所發手書,具悉一一。小印前已掛號付郵寄上,如未收到者,希以示知,再為鐫刻寄奉也。掛號證已遺失,不能稽查。時事未寧,郵物往往不達。前月匯金致南京請經,金與函悉遺落,未可追究,無如之何也。率複。
曇防答
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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