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弘一法師全集:全4冊

十一月在泉州承天寺律儀法會演講記錄

我出家以來,在江浙一帶並不敢隨便講經或講律,更不敢赴什麽傳戒的道場,其緣故是因個人感覺學力不足。三年來在閩南雖曾講過些東西,自心總覺非常慚愧。這次本寺諸位長者再三地喚我來參加戒期勝會,情不可卻,故今天來與諸位談談,但因時間匆促,未能預備,又缺少參考書,兼以個人精神衰弱,擬在此共講三天。今天先專為求授比丘戒者講些律宗曆史,他人旁聽,雖不能解,亦是種植善根之事。

為比丘者應先了知戒律傳入此土之因緣,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由東漢至曹魏之初,僧人無歸戒之舉,唯剃發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傳法時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為戒律之始。當是時可算是真實傳授比丘戒的開始,漸漸達至繁盛時期。

大部之廣律,最初傳來的是十誦律,翻譯斯部律者,係姚秦時的鳩摩羅什法師,廬山淨宗初祖遠公法師亦竭力勸請讚揚。六朝時此律最盛於南方。其次翻譯的是四分律,時期和十誦律相去不遠,但遲至隋朝乃有人弘揚提倡,至唐初乃大盛。第三部是僧祗律,東晉時翻譯的,六朝時北方稍有弘揚者。劉宋時繼僧祗律後,有五分律,翻譯斯律之人,即是譯六十卷華嚴經者,文精而簡,道宣律師甚讚,可惜罕有人弘揚。至其後有部律,乃唐武則天時義淨法師的譯著,即是西藏一帶最通行的律。當初義淨法師在印度有二十餘年的曆史,博學強記,貫通律學精微,非印度之其他僧人所能及,實空前絕後的中國大律師。義淨回國,翻譯終畢,他年亦老了,不久即圓寂,以後無有人弘揚,可惜!可惜!此外諸部律論甚多,不遑枚舉。

關於有部律,我個人起初見之甚喜,研究多年;以後因朋友勸告即改研南山律,其原因是南山律依四分律而成,又稍有變化,能適合吾國僧眾之根器故。現在我即專就四分律之曆史大略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