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什麽?相信很多戀愛中的男女,都未能領會到其深意,便匆匆地步入了婚姻。當代哲學家對愛充滿智慧的定義是:“因為同她在一起,我現在非常喜歡我自己。”看來,愛是讓人找到自信的感覺。
如果你以欣賞的眼光看對方,給對方多些讚美和關懷,你會發現貧窮的男孩變得有尊嚴、帥氣,醜陋的女孩變得嬌媚、可愛。於是,一切均美好無暇,彼此眼中的對方都十分優秀,兩人恩愛無比。
即使你遇見非常優秀之人,如果沒有欣賞和讚美,隻有挑剔與不滿,步入了婚姻,真正融入對方生活,成了吃喝拉撒早晚都要麵對之人,才發現愛情欺騙了自己的眼睛。他不是她苦苦相盼的白馬王子,她也不是他苦苦追尋的白雪公主。他僅是一個透著孩子氣且有些庸俗的男人,她也僅是一個沒長大,還有些任性與驕縱的女人。於是,爭吵有了,摔盆打碗,雞犬不寧之事也有了,生活幾乎無幸福可言。
自信,是對方給予的,當愛人以一種仰慕與無比依戀的眼光看你,相信此時的你也是柔情滿懷,自信滿滿。此時的男人便有了一種強大的自信心,女人則有了無限魅力,彼此都被幸福感充溢著。
當戀人之間彼此詆毀,相互打擊,你在戀人身上的自信感也會消失殆盡,愛情也就走到了盡頭。
愛也需要寬容。人非神,缺點難免會有。戀愛中的兩個人,相互展示最美好的一麵,隱匿了自己的缺點。彼此隔著朦朧的麵紗,如霧裏看花,欣賞到的隻是美麗風光,卻看不到花叢下陰霾、潮濕、長著草的一麵。當愛情食人間煙火地塵埃落定了,才發現,生活並不是風花雪月,閑雲野鶴,而是柴米油鹽醬醋茶等一些俗不可耐的東西。於是,你便有了冷漠多於溫馨、煩惱多於幸福、醜陋多於美麗的感傷。感傷日積月累,終會爆發成一種傷害。這種傷害在每段婚姻中都幾乎無法避免。既然無法避免,為何不能將傷害降到最低,甚至,轉化為幸福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