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夫妻兩個人實實在在的生活,而不是任人觀賞的一道風景。因此,在婚姻生活中,在他人麵前,我們沒有必要掩飾自己,幸福就是幸福,不幸福就是不幸福。幸福當珍惜,不幸福當尋找緣由,努力挽回,如若實在無法挽回,分手也比強綁在一起好。畢竟,委屈彼此不是婚姻存在的實際意義。幸福生活的意義是愉悅彼此,夫妻二人一輩子互尊互愛,彼此關懷,互相愛慕,因為有了對方才感到舒適、快樂。倘若事與願違,婚姻還有何存在的意義?還不如一人過得灑脫。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即使不愛了,但他們會為了所謂的名利、地位、財富等利益,選擇繼續相守在一起。其實,這樣的相守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種傷害。我曾見過這樣一對夫妻,為避免涉及他人隱私,暫就以“男人”與“女人”來稱呼吧!
夫妻倆因性格不合而分居了,雖然沒有扯破臉皮大吵大鬧,但婚姻已經變得名存實亡,一團死氣。
男人在家,女人就出去,女人回家,男人即刻出門。彼此像陌生人似的,誰也不理誰。家裏的廚房完全如同擺設,很多時候都各自在外吃。有父母或客人來家,立即表現得非常恩愛。一個刷鍋,一個洗菜,一個切菜,一個做飯,說說笑笑,很是默契。
外出時,夫妻倆必定手牽著手,或女人挽著男人胳膊,表現得很是親密。沒有人不誇獎或羨慕他們倆的。
隻因前不久,夫妻倆被評為市裏“最和諧家庭”稱號,不僅獲得了一萬元獎金,還與市委書記合影留念,被電視台跟蹤報道,夫妻倆成了大名人,讓人羨慕不已。
一日,夫妻倆均收到一朋友婚宴請貼,於是,雙雙打扮一番就各自出了門去赴宴。
女人搭乘出租車,男人坐公交車。女人到離朋友家不遠的地方停了車,等待著男人的到來。這是他們事先約定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