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
那天,林巧打來電話,聲音有點沙啞有點疲憊:“你還記得咱們的約定嗎?我來找你了。”
前一句讓李賢智冰封的記憶瞬間解凍,後一句讓他差點摔倒。緩緩神,他打著哈哈說:“當然,記得記得。”
男人撒起謊來真是麵不改色心不跳,事實上,三年,一千多個日日夜夜,早已物是人非,他汗顏,要不是她提醒,他早已把她忘到了爪哇國。
三年前,李賢智和林巧的戀愛遭到林巧父親的極力反對,理由是他太窮了,窮得連一套結婚的房子都沒有,在林巧割腕自殺被搶救過來之後,她看到他滿眼愛和憐惜,聽到他誓言錚錚:給我三年時間,三年後我證明給你看,我不是個沒出息的男人。
林巧淌著眼淚笑著點頭,她拽著他的衣角顫聲說:“我會等你到那一天。”
李賢智狠狠地吻了她,然後大步離開。
他們約定等對方三年,三年裏,不能對別的異性有非分之想,她的心裏隻能有他一個男人,而他,多看別的女人一眼都要受到良心的譴責。
為了證明愛的堅貞,他們還約定,三年期限未滿之前,一個電話也不要打。“人在做,天在看,真正的感情經得住磨礪。”李賢智應諾。
聽起來很美好,而事實卻是,李賢智來深圳半年不到,就有了路柳牆花。他承認自己對林巧不忠,可是,年輕蓬勃的身體,怎耐得住寂寥長夜,怎擋得住美人襲懷?
他隻是個俗人,有俗人的七情六欲,而林巧,遠水解不了近渴。
猜想
偏僻的小旅館,李賢智推門看到林巧的第一眼,不由驚詫。她怎麽這麽憔悴,長發散亂著披在肩頭,臉色看起來也不太好。他正思忖著,她就像蝴蝶一樣向他撲了過來。
他有些閃躲,然後,才張開雙臂迎接了林巧,畢竟,他們曾要死要活地愛過,她又跑這麽遠來找她,無論是出於人性還是道義,他都不能把事情做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