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對於官能類的外物。前此對於外物已經表示它是獨立存在的,它是各有其本身底同一性的。這裏的外物當然滿足這兩條件。“Omn”這一符號在SmnROmn,Smn+1ROmn,Smn+2ROmn,……已經一方麵表示它獨立存在,另一方麵又表示它有本身底同一性。它就是日常生活中的外物,在日常生活中所謂外物本來就是滿足這兩條件的,這兩條件底滿足不至於發生問題,我們在這裏也不必多所討論。另外一點我們要提到一下雖然我們也不預備從長討論。我們曾說本書所謂外物不是本質式的外物,不是科學事物,而是官覺外物。我們叫它作官覺外物或官能外物或正覺外物都行。我們所注意的是這樣的外物是相對於官能類的。在討論自然的那一章,我們會提出所謂自然不就是本然那一思想,現在我們隻說這裏所談的外物不就是論道書中所論的本然的現實或本然的個體。那本書所說的本然是無觀的,而這裏所謂外物是有觀的。有觀的外物是本然的有觀,它無法逃出本然範圍之外,我們在這裏隻是說有Smn觀的外物OmnSmn,或單從類著想,有S觀的OmSm不就是本然的Om這一個體。OmSm和Om雖同是本然,而OmSm不
nnnnnnnnn就是Omn。
2.外物底性質底相對。前此已經提到外物底性質有兩重的相對。就目遇之而成色這句話中的“之”字所表示的說,性質有所對,它相對於一關係網。我們叫此關係網為環境或背景都行。性質至少是相對於它的。就目遇之而成色這句話中的“色”字所表示的說,性質不但相對於一關係網,而且相對於官能類。外物底性質,就“色”字所表示說,有兩重相對性。我們在這裏所注重的是後一重的相對性。這就是與官能類相對的相對性。前此已經說過這相對性是普遍的。任何官能類中的正常的官能個體都有此相對性。各類有各類底特別的所與,當然也有各類底特別的正覺外物。這裏所談的既然是正覺外物,我們當然得承認不同的官能類沒有共同的外物,它們隻有共同的本然的個體。Omn是Sn,Sm,SL……等類所共有的本然的個體,OmnSn隻是相對於Sn官能類的外物,OmnSm隻是相對於Sm官能類的外物,OmnSL隻是相對於SL官能類的外物而已。相對性既是普遍的,它一定是守法則的,它本身一定也是一法則。人類不能見牛類之所見決不是偶然的;我們總可以說,無論在任何時地,隻要x是人,y是牛,x不能見y之所見,y也不能見x之所見。關於這一點前此已經提到,現在不必多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