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餘年的弘法生涯中,虛雲大師於潛心禪修之中,對佛法理論,尤其是禪宗修持多有創發,先後完成《楞琚經玄要》《法華經略疏》《遺教經注釋》《圖覺經玄義》《心經解》等近十種著述。一生為四眾弟子講經說法開示次數難以統計。綜觀這些論述以及虛雲大師近百年的修持實踐,可以看到他對中國佛教特別是禪宗宗門的弘傳所做出的巨大貢獻,以及從中所體現的禪學思想特色。
(一)佛教不是迷信,佛教能促進國際大同。虛雲大師認為宗教的實質是引導人心趨於至善,因此可以產生移風易俗、輔政安民的效果。虛雲大師曾指出:“世界無論何教,總是導人為善,為治心之法,如佛則濟度眾生,使眾生脫苦。儒則重倫常,使人各盡本分,本無異致。所不同者,儒則重世間法,佛則於世間法外,更有出世間法,深淺不同耳。”虛雲大師讚同孫中山先生所強調的,“佛教乃救世之仁,佛學是哲學之母。宗教是造成民族和維持民族一種最雄大之自然力。人民不可無宗教之思想。研究佛學,可補科學之偏”的觀點。針對社會上有些人將佛教視為消極的、迷信的錯誤觀點,虛雲大師予以駁斥,指出這是“未明佛教者之言”。他認為從實際看“佛法不壞世間相”。怎麽是消極?而且佛法“步步引人背迷合覺”。更進一步說,佛法要求廣大弟子“一麵自修,一麵化他”。因此“其積極與正信”在諸多宗教中“恐無有出其上”。所以,片麵地將佛教指斥為消極的、迷信的是沒有道理的。虛雲大師認為,正如孫中山先生所指出的,佛教在中國的傳播“有裨益於中國之學術思想”,“佛教為今日之周旋國際,趨進大同之唯一大教”。
(二)戒律是佛法之根本。虛雲大師在其一生中,戒行精嚴,定慧圓相,他中興祖庭,屢次整肅僧紀,都是從嚴守戒律入手的。在鼓山創辦佛學院,於南華創辦戒律學院,設佛學研究苑於雲居山,以培育僧材,莊嚴戒德。虛雲大師一生於講經說法之中,反複強調戒律是佛法的根本。“戒為德本,能生慧行,成就萬行。”因此,“修學者,必須依佛戒,戒為無上菩提本。”“學佛不論修何等法門,總以持戒為本。”對於修行者說來,“持戒律如行路有資糧。”這是因為“因戒才可以生定,因定才可以發慧”。若不持戒而修行,則“無有則處”而且“縱有多智,皆為魔事”。虛雲大師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嚴格要求自己及學人門徒的。他主持的寺院,堅持半月誦戒製度,即使是到了生命的最後時刻,虛雲大師仍囑咐身邊侍者,要使佛教保持興旺,保守這一領大衣,“隻有一個字,曰‘戒’”。虛雲大師不僅嚴持戒律,而且十分重視如法傳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