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失去或被剝奪了某種東西,卻沒有得到足夠安慰時,他就會感到悲傷。跟其他感覺一樣,悲傷也是不愉快或懦弱行為的補償方式之一,意在更好地保護某樣東西。從這個角度來講,它跟勃然大怒具有同樣的作用,卻有著不同的刺激來源。此外,兩種情感代表了不同的態度和方式。
就像在其他所有情感中一樣,過度悲傷也表明一個人渴望權力。發怒是對他人的反抗,以貶低對手來提高自我。相比而言,悲傷意味著心理世界實實在在地難過,是繼續抬高自我,滿足自我的前提,表現為一種爆發式的反社會行為。悲傷的人愛抱怨,借以表達對同伴的不滿。悲傷是人類的普遍情感,但過分悲傷就是反社會。
悲傷的人是否可以實現自我抬高,取決於周圍人的態度。如果別人跑過來幫助、同情、支持和鼓勵他們,並為他們的福利著想,那麽,他們的悲傷就緩解不少。之所以哭過之後感覺好些,是因為他們以這種方式強化自己的無辜身份,想要打破現有規矩。悲傷的人越是要改變環境,想要索取的就越多。悲傷儼然成為了一種無可辯駁的理由,是他們施加給朋友、鄰居和其他家人的一種義務,顯然它代表了一種從軟弱到優越的鬥爭,既是一種保持地位的手段,又是逃避無能和自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