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中國這片土地發生了很多震驚國人的大事件,其中的一件,是一位名叫張幼儀的女士要同她的丈夫離婚。雖然她是被迫的,非常不情願,但在當時的情況,她不得不做出妥協。
離婚這件事,放在今天,絲毫不值得大驚小怪。但在當時那個民風保守的時期,卻相當罕見,可以說,是張幼儀和徐誌摩開了中國夫妻離婚的先河,因此,兩人也雙雙成為民國以來新式離婚的第一人。
張幼儀留下的照片極少,但就那一張頭戴西洋帽的黑白照,大氣端莊,目光沉靜,這樣的女子宜家宜室,本該被人捧在手心,用心嗬護一輩子。
而在徐誌摩出事的那天,當陸小曼傷心欲絕以至亂了手腳,是她頭腦冷靜地派人去山東取回他的屍體,又很有條理地辦完了他的喪事。可見,她並不是個任性妄為,遇事衝動的女子。可是,她卻接受了與徐誌摩這樣一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為什麽,因為愛。
離婚以後,張幼儀曾回憶她與徐誌摩之間的相處。她形容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麵,徐誌摩連看她一眼的意思都沒有,更沒多少話語,隻匆匆忙忙隨便應付兩句就結束了。
洞房花燭夜,張幼儀望著丈夫的臉,原本想要對他說她會做個賢惠的妻子,好好照顧這個家,可是她所接受的傳統教育沒給她這個機會,而徐誌摩亦是什麽話都沒有說,兩個人就在沉默中開始這好似一場儀式般的夫妻之禮。
多年以後,當她回到徐誌摩老家,才從傭人那裏聽到丈夫對於自己的看法——鄉下土包子,這是他第一眼看到她照片時的直接想法。
在丈夫看來,張幼儀有許多地方都不能夠令他滿意,尤其是她那一雙裹了天足的小腳。徐誌摩生性熱情奔放,接受的又是五四新潮思想,是最反感封建思想和沒知識沒文化的婦女。他曾諷刺張幼儀與他是“小腳與西服”,裏外不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