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的變法,成功的希望是不會有的,其理由已述於前。固然,王莽的行政手段很拙劣,但這隻是枝節。即使手段很高強,亦不會有成功的希望。因為根本上注定要失敗的事,絕不是靠手段補救得來的。但是王莽的失敗,不是王莽一個人的失敗,乃是先秦以來言社會改革者公共的失敗。因為王莽所行,並不是王莽一個人的意見,乃是先秦以來言社會改革者公共的意見。王莽隻是集此等意見的大成。經過這一次改革失敗之後,人遂群認根本改革為不可能,想把亂世逆挽之而至於小康的思想,從此告終了。中國的社會改革運動,至此遂告長期的停頓。
雖然在停頓時期,枝節的改革,總還不能沒有的。今亦略述其事如下:
當這時代,最可紀念的,是平和的、不徹底的平均地權運動。激烈的井田政策既經絕望,平和的限民名田政策還不能行,於是又有一種議論,說平均地權之策,當行之於大亂之後,地廣人稀,土田無主之日。
於是有晉朝的戶調式,北魏的均田令,唐朝的租庸調法。這三法的要點是:(一)因年齡、屬性之別,以定受田的多少。(二)在北魏的均田令中,有露田和桑田的區別。唐朝則名為口分田和世業田。桑田和世業田,是可以傳世的,露田和口分田,則受之於官,仍要還之於官。(三)唐製又有寬狹鄉之別。田畝之數,足以照法令授予的為寬鄉,不足的為狹鄉。狹鄉授田,減寬鄉之半。(四)有餘田的鄉,是要以給比連之鄉的。州縣亦是如此。(五)徙鄉和貧無以葬的人,得賣世業田。自狹鄉徙寬鄉的,得並賣口分田(口分田非其所有,無可賣之理。這該是獎勵人民從狹鄉遷到寬鄉去的意思。法律上的解釋,等於官收其田而賣卻之,而將賣田所得之款,發給為獎勵費。許其自賣,隻是手續簡便些罷了)。(六)雖然如此,世業田仍有其一定製限,買進的不得超過此限度,在最小限度以內,亦不得再賣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