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統一,是隨著交通的進步而進步的。即(一)各地方的往來頻繁。(二)(甲)大都會,(乙)大集團的逐漸發生。用學校教授的方法,收效必小。因為語言是實用之物,要天天在使用,才能夠學得成功,成功了不至於忘掉。假使有一個人,生在窮鄉僻壤,和非本地的人永無交接,單用學校教授的形式,教他學國語,是斷不會學得好,學好了,亦終於要忘掉的。所以這一個問題,斷不能用人為的方法,希望其在短時間之內,有很大的成功。至於文言合一,則幹脆的,隻要把口中的語言,寫在紙上就夠了。這在一千年以來,語體文的逐漸流行,逐漸擴大,早已走上了這一條路。但還覺得其不夠。而在近來,又發生一個文字難於認識的問題,於是有主張改用拚音字的。而其議論,遂搖動及於中國文字的本身。
拚音字是將口中的語言,分析之而求其音素,將音素製成字母,再將字母拚成文字的。這種文字,隻要識得字母,懂得拚法,識字是極容易的,自然覺得簡便。但文字非自己發生,而學自先進民族的,可以用此法造字。文字由自已創造的民族,是決不會用此法的。因為當其有文字之初,尚非以之代表語言,安能分析語言而求其音素?到後來進化了,知道此理,而文字是前後相銜的,不能舍舊而從新,拚音文字,就無從在此等民族中使用了。
印度是使用拚音文字的,中國和印度交通後,隻采用其法於切音,而卒不能改造文字,即由於此。使用拚音文字於中國,最早的,當推基督教徒。他們鑒於中國字的不易認識,用拉丁字母拚成中國語,以教貧民,頗有相當的效果。中國人自己提倡的,起於清末的勞乃宣。後來主張此項議論的,亦不乏人。
以傳統觀念論,自不易廢棄舊文字。於是由改用拚音字,變為用注音字注舊文字的讀音。遂有教育部所頒布的注音符號。然其成效殊鮮。這是由於統一讀音和統一語音,根本是兩件事。因語音統一,而影響到讀音,至少是語體文的讀音,收效或者快些。想靠讀音的統一,以影響到語音,其事的可能性怕極少。因為語言是活物,隻能用之於口中。寫在紙上再去讀,無論其文字如何通俗,總是讀不成語調的。而語言之所以不同,並非語音規定語調,倒是語調規定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