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毛姆六十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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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有些奇怪,我們的罪行在自己看來,似乎遠遠沒有他人的罪行那樣十惡不赦。我想,原因在於我們知道所有導致這種罪行發生的情況,所以設法為自己找借口,卻無法原諒別人身上同樣的罪惡。我們沒有把注意力放在自身的缺點上,當我們迫於一些麻煩棘手的事而不得不考慮它們時,就會發現自己很容易寬恕它們。說不定,我們這樣做是對的。缺點是我們的一部分,我們必須接受自己的善與惡。但是,當我們去評判別人的時候,評判他們的並非真實的自我,而是略去了一切違背自己虛榮心或在世人眼裏有失名譽的東西,然後才形成的一種形象。舉個簡單的例子:當我們發現某人在撒謊時,我們對他是十分鄙視的。但是有誰能承認自己不止一次說過謊話呢?當我們發現大人物軟弱、小氣、欺詐或自私、性事糜爛、虛榮或放縱時,我們感到震驚。許多人認為向公眾揭露英雄人物的缺點是可恥的。人與人之間沒有太多可選擇的餘地。偉大與渺小、美德與邪惡、高貴與卑賤,人們都是這些特征融合在一起的大雜燴。有些人擁有更強的人格力量,或者機會比較多,所以在某一方麵,他們的本能會得到更自由的發揮,但是他們的潛勢是相同的。就我而言,我並不認為自己比大多數人更好或更糟,但我知道,如果我把生活中的每一個行動和所有閃現在我腦海中的想法都寫下來,世界就會認為我是一個邪惡的怪物。

我想知道,當一個人自我反省時,是否還能恬不知恥地譴責別人。我們生活中的大部分時間都沉浸在遐想中,我們的想象力越豐富,這種遐想就越生動、多彩。如果把這些遐想自然地記錄下來並呈現在我們麵前,我們中有多少人能夠直麵它們呢?我們應該感到羞愧難當。我們應該哭喊道:我們並非真的是那般卑鄙、邪惡、狹隘、自私、**、勢利、虛榮和多愁善感。當然,遐想與行為同樣也是我們的一部分,如果有人知道我們內心深處的想法,我們還是要對這些想法負責,就像我們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一樣。人們忘記了那些在他們自己腦海中徘徊的可怕想法,但當他們在別人身上發現時,卻會感到憤慨。歌德在《詩與真》(Wahrheit und Dichtung)中,講述了他年輕時無法忍受他的父親是法蘭克福(Frankfurt)的中產階級律師。他覺得自己的血管裏一定流淌著高貴的血液。因此,他試圖說服自己:王子在城裏旅行邂逅並愛上了他的母親,他就是這種結合的產物。我讀的那本書的編輯憤憤不平地寫了關於這個問題的腳注:他似乎不配做如此偉大的詩人,因為他隻是為了勢利地炫耀自己那高貴的私生子身份,而去詆毀他母親毋庸置疑的美德。當然,這是不光彩的,但這並非什麽不自然的事,我敢說,這並不少見。一定有不少浪漫、叛逆、富於想象力的男孩子會在心中戲想,他們不可能是自己那愚鈍而又可敬的父親的兒子,他們根據自己的特質,把自己所感受到的優越歸因於某個不知名的詩人、某位了不起的政治家或者是一位執政的王子。歌德晚年那超凡的態度激發了我的敬意,那種懺悔給了我一種更溫暖的感覺。因為一個人即便能寫出偉大的作品,他仍然還是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