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那些比我聰明得多的人,我不應該滿足於跟隨他們的腳步,這可能會顯得有些傲慢。盡管我們彼此很相似,但我們都不是完全一樣的人(我們的指紋就已經表明這一點),我也沒有看到有什麽理由不選擇自己的道路。我一直在尋找一種自己的生活模式。我想,這可以被描述為一種自我實現,但又帶有一種強烈的反諷感。我應該在糟糕麻煩中盡力而為。我在本書開頭談到這個主題時,我回避了一個問題,但現在這個問題又出現了,如果我不能再逃避,我隻能後退。我意識到,我已經處處把自由意誌視為理所當然。我說話的口氣,就好像我有能力隨心所欲地塑造自己的意圖和指揮自己的行動。在其他地方,我說話時又好像我接受了決定論。如果我寫的是一部哲學著作,那麽這種猶豫不決的態度將是可悲的。我不做這樣的自吹自擂。但是,作為一個業餘愛好者,我又怎麽能解決一個連哲學家們都還在爭論不休的問題呢?
不再去探究這個問題,似乎是明智之舉,但這個問題卻恰恰是小說家們特別關注的。因為作為一個作家,他發現自己被讀者強迫著做出刻板的決定。我在這之前就指出,觀眾是多麽不情願接受舞台上的衝動行為。現在衝動僅僅是一種行動的強烈欲望,行動者並未意識到其動機。它類似於直覺,是你在沒有根由的情況下做出的判斷。但是,盡管衝動也有其動機,因為不明顯,觀眾們不會接受。看戲的人和讀書的人都堅持要知道行動的原因,除非理由具有說服力,否則他們不會承認它的可能性。每個人的行為都必須與他的性格相稱。這意味著作家根據他對觀眾的了解,必須按照觀眾所期望的那樣去做。為了說服他們毫不猶豫地接受現實生活中的巧合和意外,作家必須得用點計謀。對一個人來說,他們是決定論者,用個人頑固的偏見來藐視一切的作家,是不會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