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孩子都喜歡吃糖,父母一般都會有所控製,但是孩子一鬧,有些父母就會在“不忍心”的心理作用下妥協。這時候,並不是孩子不遵守規定,而是父母因為心軟,立了規矩卻不執行。要知道,孩子喜歡“耍賴”,他們一旦從這種行為中獲得了好處,自然就會故技重演。
6歲的史蒂夫活潑好動,對於父母給他定的規矩,他從來不聽也不做,比如一讓他收拾玩具、關電視、飯前洗手等,他都假裝聽不見。
一天下午,媽媽要趕在銀行4點關門前去辦理一些業務,可她催促了史蒂夫幾次,他都不著急,依然在房間玩積木。後來媽媽一看再耽擱就來不及了,於是又一次催促道:“史蒂夫,趕緊把積木收起來,我們得出門了!”
“一會兒就好,媽媽!”
又等了兩三分鍾,史蒂夫還沒動靜。媽媽著急了:“回來再玩,現在我們必須得趕時間走了。”
史蒂夫不吱聲。
媽媽生氣了,衝進史蒂夫房間,怒道:“你要是再不收起來,我就把它們都扔出去!”
史蒂夫不以為然:“我才不管呢!”
媽媽聽了,真的衝上來,一把將史蒂夫從積木堆中拉出來。史蒂夫猝不及防,將搭好的積木碰倒了。看著散落一地的積木,史蒂夫傷心地哭了起來:“你別管我!我討厭你!”
媽媽生氣地朝史蒂夫的後背打了一巴掌,並讓他快點兒去穿衣服。但史蒂夫幹脆坐在地上,一邊哭一邊朝媽媽扔積木。
有位行為心理學家曾說:一些行為的結果,直接決定了這種行為會不會再次上演。所以,一旦孩子用自己的“招數”達到了目的,接下來就會不停地使用這樣的“計謀”。如果父母一次都沒有妥協,那麽孩子多半就不會再使用這一招了。
可是,孩子的想象力總是極其豐富的,他們總能想到一些新招數,比如被家長懲罰時,有的孩子會一邊哭喊,一邊跟家長頂嘴。隻要發現不管用,就會立刻乖乖就範。一旦家長表現出心疼,或者想圖清靜而取消懲罰,孩子就算達到了目的,以後父母也別想再懲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