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陳子昂,四川射洪人,據說祖上曾經當過官,不過到了他爺爺和他父親這兒,家中已經都是白身了。
家裏沒人當官不是個丟人的事兒,況且陳家還有錢。有錢當然也不是什麽丟人的事兒,反而很光榮。
丟人的是那些為富不仁的,陳家可不是。陳子昂的爺爺和父親都非常豪爽仗義,看不得窮人遭罪,要是知道誰家日子過得太辛苦,還會直接送糧食過去,然後“事了拂衣去”,連天邊的一片雲彩都不帶走。
在這樣的家庭出生的富二代,是不需要操心吃喝的,隻要專心學習就好了。
可陳子昂雖然很聰明,但就是不愛讀書。聰明而不愛讀書的孩子都有一個毛病——貪玩而且會玩,陳子昂因此成了他們班上的孩子頭,經常帶著一幫小兄弟掏個鳥窩偷個蘿卜,反正就是大錯不犯,經常搗蛋。
他無憂無慮地長到了成年,十七八歲了,不掏鳥窩了,沒意思,喝酒打架抽煙燙頭,這才是刺激的人生。念書?那是別人家孩子的事兒,我的目標是星辰大海,是遙遠的江湖。
可是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終於有一次,陳子昂在跟別人發生口角時,失手用劍將對方刺傷了。好在陳家有錢,在當地口碑也不錯,所以陳子昂隻是被縣長教訓了一頓就放了出來。
放是放出來了,他爹可不幹了:娃兒呀,你這樣折騰下去,早晚有一天會把自己害死!他強製性地沒收了陳子昂隨身攜帶的劍,並命令他好好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