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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林長民致林徽因

注:林長民(1876—1925),福建閩縣人,留學早稻田大學,歸國投身“憲政”運動,曾任北洋政府議會副秘書長、司法總長等要職。林長民致林徽因信幸存數十函,寫信時間在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間,係林徽因所存,貼於本上。收入留有林徽因批注筆跡的林長民相關書信,其餘割舍。信函據手跡整理逐錄,首次公諸於世,力盡保留原貌;有不合今日的用字、用詞、用語習慣,或筆誤,均一仍其舊,個別不辨處以□代之。

(一)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1)

徽兒覽此:

久不得來書,吾兒身體如何?讀書如何?甚念!我近日益忙,少寄家信,祖父(2)亦必以我為念。我在京一切安好,不知祖父大人安好否?天氣已寒,祖父室內爐火常溫否?吾兒當留心照應為要。娘娘(3)近體如何?我安好,告娘娘安心。吾兒讀書,有暇多寄我信。切切!

父字

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民國元年冬,家人寓滬,爹爹自京所寄。(4)

(二)一九一三年(約)

徽兒知之:

得汝來書,甚喜。娘娘信早經收到。我在京身體諸健,家人勿念。汝好好讀書,好好伺候祖父,至要。趾(5)可愛否?

長民

靈趾本名麟趾。

(三)一九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徽兒知之:

兩書俱悉。娘與趾妹來京(6)都好,汝留滬讀書留侍祖父大人,大是好兒子,我極愛汝。祖父若來京,汝亦同來。京中亦有好學堂,我亦當延漢文先生教汝。現我新居左近有一教會女學堂,當可。

附前:我事忙,不及多作書。汝當隨寄信。茲寄去郵票五張賞給汝,到即查收。

即問家人都好。

父字 五月廿九日

民國二年,娘同趾妹來京。徽尚留滬。

(四)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三日

徽兒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