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他23歲,她22歲,經人介紹,他們相識了。婚前他們也和大多數情侶一樣纏綿。然而,他們結婚還不到半年,便鬧得不可開交。每次吵鬧,都是“針尖對麥芒”,誰也不讓誰。究其原因,無非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一次,他又出去和朋友喝酒,回來時已是很晚。她沒有睡,黑著臉在家等著。他一進門,她就暴跳如雷:“讓你買的水龍頭呢?家裏水龍頭漏水,跟你說兩天了。我就知道,你心裏早就沒這個家了。”他這才想起,由於連續工作、應酬,把這事給忘了。
明明知道是自己錯了,明明向她解釋一下也就沒事了,可是,看著她陰雲密布的臉,他也沒好氣地說:“是,我就不想進這個家,我就是不想再聽你嘮叨了。”他話音未落,她就在一旁大哭了起來,一邊哭一邊訴說著他的“罪狀”。看到她哭,他一時無措,就從地下室裏找了些他們裝修房子時餘下的木板,借著酒勁,開始往牆上釘。她有點驚呆了,急忙阻攔他,說:“你這是幹什麽?”他說:“別攔我,我要把這堵牆做成一麵‘訴狀牆’,以後你可以把我的種種不是寫在上麵,因為我不想再和你這樣吵下去了。”
第二天下班回來,她看到那些木板已經被他塗上了顏料,旁邊還放著一盒彩色粉筆。當然,他也換上了新的水龍頭。她心想,寫就寫,誰怕誰啊!
結婚半年,她心裏有太多太多的委屈。那天,她準備往木板上一一羅列他的“罪狀”。於是,她手裏握著彩色粉筆,開始寫:“結婚前,看你穿得也是體體麵麵的。結婚後,才發現你的衣服髒了就到處亂扔,而且自己從來不洗。不過,話說回來,第一次,我幫你洗完衣服後,你還專門給我做了一頓豐盛的晚餐,讓我好開心啊!”明明是訴怨,可是寫完後,她才發現裏麵怎麽包含了表揚的成分,原來他並沒有她想象得那麽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