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她選擇了他,讓很多人為此唏噓。那麽清秀的女子,身邊圍著那麽多出色的男子,而他卻相貌平平,資質一般。但她卻不為所動,她看中的不是物質和外表,而是他的貼心。
那次,和許多人去登山,所有人都似乎被勝利衝昏了頭腦,一個個爭先恐後地向山頂衝去,隻為爭得那一頂桂冠。她有恐高症,每次遇到峭壁時,她嚇得總是彎下腰不敢前行,這時,有一雙手用力地拉她一把。最後,在那次登山比賽中,他自然名落孫山,但是卻贏得了她的芳心。
本來就到了適婚的年齡,遇上了,相愛了,結婚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
婚後,兩個人在一起的日子,就像蘸了蜜糖一樣黏稠。他們手拉手去買菜,回來一起擇菜洗菜,再一起炒菜,她在前麵掌勺,他在後麵用雙臂環繞住她的腰。吃完了飯,她洗碗,他擦桌子,她掃地,他拖地,彼此配合得非常默契。就連他出門倒個垃圾,他也在後麵跟著,鄰居見到開玩笑說:“真沒見過你們這樣的,黏在一起跟一個人似的。”他笑說:“我就是她的黏黏膠。”
那時的他們,生活並不富裕,住的是簡單的家屬房,吃的是粗茶淡飯,穿的是樸素的衣裳,可他們的生活卻過得跟蜜糖似的。
二
每天,他們有著無盡的纏綿,說不完的情話。他說,總有一天,他要給她最好的生活。她笑言,他想給的好生活,她已經得到了,沒有什麽比現在的生活更讓她滿足了。
他們去單位上班,如果他先一步回家看不到她,他就去上班的路上接她;她和朋友去聚餐,他不放心,總會早早地等在回家的路上。他們一起並排往回走,怕車輛撞到她,他永遠都是走在她的左邊。
後來,怕他擔心,她盡量推掉那些沒必要的聚會,下班就匆匆回家。他怕一時看不見她,她就會飛了似的,他盡量不去參加那些沒必要的應酬,下班也早早回家。他們把所有屬於自己的時間,都用來相愛相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