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在銷售活動中,與客戶打交道的時候,銷售人員需要很清楚地明白一個道理:想要你的客戶喜歡上你,進而喜歡上你推薦的項目或者商品,你需要做的準備工作之一就是先問自己一個問題——“我能為客戶做些什麽?”被別人接納的一個有效的技巧就是,使別人接受你的幫助,進而產生要回報你的責任感。
戴爾·卡耐基在他的著作中敘述了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
一個油漆推銷員為了擴大產品的銷路,抱著發展新客戶的目的,找到一個用漆大戶,想與采購部經理談談,趁機宣傳一下產品,勸說他購買。
推銷員抱著很大的希望登門求見,可是一連幾天都被秘書擋在大門外,推托經理沒空。推銷員實在耐不住了,就問是什麽原因。秘書告訴他,這個星期六是經理兒子的生日,這兩天經理正忙著為兒子收集他喜歡的郵票,所以不見客人。聽完秘書的話,推銷員轉身就走了。
第二天,他又匆匆趕來求見經理,秘書照樣不讓進。推銷員解釋說:“我這次不是來推銷油漆的,而是來送郵票的。”秘書放行了。
推銷員走進辦公室,把自己收集到的許多珍貴的郵票放在采購部經理麵前。經理欣喜不已,急忙同推銷員大談起郵票來。兩個小時很快過去了,直到推銷員起身告辭,經理才如夢初醒,忙問:“對不起,你貴姓?為何事而來?”等他聽完推銷員簡短的介紹後,說:“好!謝謝你的來訪,明天帶上你的合同來見我。”
本來機會非常渺茫的一單生意,就這樣談成了。兩小時的談話全花在了生意之外的事情上,但是推銷產品卻沒有費口舌就拍板定案了。
故事中的這位推銷人員很好地回答了“我能為客戶做什麽”這個問題,抓住對方的興趣點所在,同時在客戶的興趣點上給予幫助。客戶也從推銷員的實際行動中獲得了存在感——他很受對方重視,順利簽了購買合同。正應了現在很流行的一句話:“做人其實很簡單,隻要你把我當回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