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的生命隻是生存,因此它們生活的樂趣是純粹主觀的、粗糙的滿足。動物則不同,動物有知識,可是動物的知識仍然隻限於滿足自身動機欲望的範圍內,限於自身最直接的刺激範圍內。這就是為什麽它們也完全滿足於單純生存的原因,也是為什麽單純生存足以使其整個生活滿足的原因。
所以,盡管它們沒有思想,隻是呆呆地望著,然而它們卻可以幾個小時完全不動,而不會感到不滿或不能忍受。隻有最聰明的動物如狗和猿猴才需要活動,因此也才會感到厭煩。因此它們才喜歡玩耍,才喜歡兩眼注視過路者。從這方麵來說,它們和那些喜歡從窗子裏看人的人屬於同一類。
隻有人類才擁有知識,才能認識其他東西,所謂認識其他東西與單純的自我意識是相反的,隻有人類的知識才達到了最高層次,同時由於推理能力,人的知識達到了可以進行思想的程度。因此除了簡單的生存以外,人的生活還可以為上述那種知識所滿足,在某種程度上說,這是自身以外存在於別人和其他事物中的第二種生存。
不過人類的知識也大部分限於滿足自身欲望動機的範圍內,隻是這種動機包括那些不太直接的動機,當我們整個來審視這種知識時便被稱為“實用知識”。另一方麵除了由好奇心和娛樂消遣而產生的東西以外,人類並沒有比較自由的、沒有目的的知識;然而即使隻在這種程度上,每個人還是具有這種知識。同時,當動機不起作用時,人的生活大多是單純的生存,人有時候不斷閑逛以及常常參加那些隻是聚在一起而沒有任何交談或充其量隻稍做交談的社交活動,這種現象就充分地證明了上述事實。
的確,大多數人的內心並沒有自覺到,把下述情形當作自己行為的最高指導原則,即在生活過程中花費最少的思考,因為,對他們而言,進行思考是困難而麻煩的。因此,思考多少,隻看他們從事的事務需要多少而定,也看他們的娛樂消遺需要多少而定,可是兩者都要做適當的安排使其能以最少的思考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