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對基督教估做一公正的判斷,必須考慮到基督教之前是什麽,基督教所取代的又是什麽。
最初是希臘羅馬的泛神論,這種泛神論被視為大眾的形而上學,沒有任何真正明顯的教條,沒有任何規範行為的法則,沒有任何道德的傾向,也沒有經典。因此根本不應稱之為宗教,不如說是一種幻想,是詩人們從民間傳說中拚湊而成的產品,大部分是自然勢力的人格化表現。我們很難想象希臘羅馬人怎麽會重視這種幼稚的宗教。
然而,古代作家中卻有許多記載表示他們確實重視這種宗教,尤其是馬克斯穆斯在他的第一部作品中,特別有這種記載,西方史學之父希羅多德的著作中這種記載則更多。後來,哲學的進展讓這種嚴肅的信仰消失了,這使基督教得以取代這種宗教,盡管這種宗教有著外來的助力。
基督教必須取代的第二個東西是猶太教,猶太教粗陋的教義在基督教中被升華了,也在無形中變得更趨近神學寓言。一般說來,基督教的確是屬於寓言性質的,因為世俗所謂的寓言在宗教中很神秘。我們必須承認,無論在道德方麵還是教義方麵,基督教都遠遠優越於先前的兩種宗教,從道德方麵說,隻有基督教(就東方人而言)宣揚和好、愛你的敵人、忍受苦難和否定意誌。
不過一般大眾不能直接把握真理,所以最好用美麗的寓言把這個傳播給他們,這種寓言足以作為他們實際生活的指南以及使他們獲得安慰和希望。可是,在這種寓言中加上一點點荒誕不經的東西是不可缺少的,這更表示它的寓言性質。如果你從實質上去了解基督教教義,你就會明白伏爾泰的診斷是對的。
可是相反,如果你從寓言中去了解基督教,那麽基督教便是一種神聖的神話,是一種使人們獲得真理的工具,如果沒有這個工具,人們就根本無法接近這些真理。即使教會所謂的“在宗教教義方麵,理性根本沒有用,也是盲目的,因而應該排除”,從根本上看,也表示這些教條屬於寓言因此不應以理性的標準來衡量它們,因為理性是從實質意義上來了解一切事物的。教義中荒誕不經的地方正是寓言和神話的表征,即使這裏所討論的例子也是源於《舊約》和《新約》兩個相同教義聯係在一起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