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對某一作家加以初步的評價,不必知道他的思想的內容和形式,因為這要閱讀他所寫的全部作品——隻要知道他如何思考就夠了。現在,關於他如何思考,關於他思想的主要本質和重要特質,他的風格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明確的印象。因為這表示一個人整個思想的形式性質,不管他思想的內容和形式如何,這種形式的性質總是一樣的。這好像麵糊一樣,他可以把它捏成種種不同的樣子。
正如有人問尤倫斯皮吉爾走到下個城鎮需要多長時間時,他給這位問話者一個表麵上毫無意義的回答:“走!”其實,他的意思是想從步伐中知道一定時間內他能走多遠,同樣隻要我閱讀某一作家的幾頁作品,就多少可以知道我能從他那裏得到多少益處。
第一個規則是必須有東西可以表達,的確,這個規則就是好風格的充分條件。
平庸者的作品枯燥乏味,令人生厭,可能是下述事實的結果,即他們一知半解地表達自己,就是說,他們並不真正了解自己所用文字的意義。因為這些文字是他們從別人處整套地學來的,因此他們所拚集的不是個別的文字,而是整套的話語框架,盡是一些“陳腐的詞句”。
這讓他們的作品明顯地缺乏那種展現本身特色的明確觀念,因為他們根本缺乏那種使觀念明晰的素質,根本缺乏明晰的思想。相反,我們看到的盡是一些含混模糊的文字,流行的詞句、陳腐的語句和時髦的慣用語。因此,他們模糊的作品,好像是用陳舊的字版印出來的印刷品。
關於上麵所說著作中的令人生厭的問題,我們應再做一般的觀察,即令人生厭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客觀的,另一種是主觀的。
客觀的令人生厭往往由於這裏所說的缺點,即作者沒有任何明確的觀念或見聞知識可資表達。因為凡是具有明確觀念或見聞知識的人都用直接方式把它們表達出來,因此總是表達出明確清楚的概念,所以他們的作品既不冗長乏味,也不含混,也不模糊,因而根本不會令人生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