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上帝之死

律法的產生和人類的等級

如果人們一旦看到基督教的目的與《摩奴法典》的目的完全不同時,如果人們透徹觀察其間最大的對立性,人們就會抓住基督教方法的非神聖性。批評基督教的人不得不使基督教看起來好像可以被輕視。像《摩奴法典》這種律法,其產生過程就像其他良好的法典一樣,它集合了許多個世紀的經驗、智慧和實踐的道德;它推論說它並沒有創造更多的東西。編纂這種法典的設想乃一種洞見即保證一種由相當代價而慢慢獲得的真理權威的手段與證明這個真理所需的手段是完全不同的。一部法典絕不會述說在法律的先前曆史上的興趣、理由和曲解。如果它這樣做,它將失去其命令的性質,失去“你應”這種性質,失去被服從的預想。這就是問題的所在。

在一個民族發展過程的某一階段,最富智慮的人也就是具有深遠眼光而瞻前顧後的人宣示人們生活中應該遵守的那種經驗。他們的目的是從許多實踐經驗中盡其可能地獲取豐富、完美的收獲。

因此,現在必須防止的最重要的是另一種實地體驗,也就是防止各種價值的不穩定狀態,也就是防止永遠不斷的試驗、選擇、批評各種價值。麵對這種情況,前麵擺著兩道牆:

第一是啟示,啟示認為這些法律的理由不是由於人類的淵源而是由於神聖的淵源,因此也是整個的、完全的非曆史的一種天賦之物,是一種奇跡。

第二是傳統,傳統認為法律自遙遠的過去以來就存在著,並且認為任何一種對傳統的懷疑都是一種對祖先的不敬,都是一種對祖先犯下的罪過。

法律的權威是建立在下述的前提上:上帝把它給予人類而我們的祖先則依照它而生活。這種過程中的更高的理由在目的上即在於一步一步地從曾經被認定為正當的生活,也就是說,從被嚴格過濾了的經驗所證明的正當生活再往後推想以求達到本能的完全自發的練達的設想,包括了生活藝術方麵各種完美的設想。以摩奴的方式去建立一套法典,意思是說,從此以後給一個民族成為主人的機會,臻於完滿的機會並要求最高的生活藝術。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它必須被製造成無意識的:這是每一個神聖謊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