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都是有前因後果的,沒有前麵種下的因,你就不要妄圖得到最後的果實。主動去做別人不願做的事,就是你種下的因,在做事的過程中去發現新的東西,從中提高自己的能力。還會助長自己的責任心和正義感,幫你贏得更多關愛和尊重。
在生活中,我們要學會去做一些自己不願意做的事,隻要自己還能承受,多做一點也沒有多大的損害。在總統競選的過程,奧巴馬並沒有絕對的優勢,但是最後,他卻可以成功當選,這與他的主動有很大的關係。其實早在奧巴馬年輕的時候,他就是一個非常主動做事的人。
奧巴馬曾經主動轉學到哥倫比亞大學,不過總體而言奧巴馬還是很少提及他在紐約的日子。不是這段20世紀80年代的時光沒有在奧巴馬的記憶裏留下太深的痕跡,而是這一段時期正是奧巴馬希望能找出一條讓自己發揮獨特作用的道路而自我沉思的時期,所以大部分時間他都是在通過讀書沉澱自己的思想、磨煉自己的意誌中度過的。
奧巴馬的童年生活給他帶來了很大的影響,這種影響使得他變得迷茫,他開始思考人生的價值,生命的意義。也正是有了這樣的思考,他才能醒悟。大學畢業後,很多人都選擇了富裕的生活,他們在華爾街或是從事比較有前途的職業,但是奧巴馬沒有,他清楚地知道,這不是他想要的,他需要讓自己的資本更加雄厚,所以他沒有像其他人那樣,而是選擇了其他人所不願去的地方,在一個小小的黑人社區做議員。
正是因為這個選擇,使得奧巴馬看清了當下的現狀,他知道還有很大一部分人生活沒有著落,他們為生活辛苦地工作著,卻得不到同等的機會。麵對這樣的情況,奧巴馬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信念,更加有理由相信自己所做的是正確的,於是他選擇了繼續深造,他報考了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並收到了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