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向一個人允諾說:“我可以滿足你三個願望,但有一個條件——在你得到想要的東西時,你的敵人將得到你所得到的雙倍。”於是這個人提出自己的三個願望:第一個願望是一大筆財產,第二個願望還是一大筆財產,第三個願望卻是被打個半死。
雖然這隻是一個笑話,但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一對夫妻離異,根據法官的判決,丈夫必須將自己財產的一半轉讓給妻子。為了不讓妻子平白無故地得到一大筆財產,丈夫竟然將價值幾百萬美元的車子和房子以十美元的“低價”出售。
人們與生俱來就有這種競爭的天性,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比別人強,每個人都不能容忍自己的對手比自己強。因此,人們在麵對利益衝突的時候,往往會選擇競爭,即使拚個兩敗俱傷也在所不惜。就是在雙方有共同利益時,人們也往往會優先選擇競爭,而不是選擇對雙方都有利的“合作”。這種現象被心理學家稱為“競爭優勢效應”。
要消除“競爭優勢效應”的副作用,就要推崇“雙贏”理論。著名心理學家榮格有這樣一個公式:“我+我們=完整的我”。絕對的我是不存在的,隻有融入我們的“我”才是“完整的我”。合作為我們每一個人營造了一個自由的發展空間。
除了競爭的本性,還有很多的條件也會對競爭的形成有影響。
戰國時,秦昭襄王對範雎說:“天下的賢才武士,以合縱為目標,相聚在趙國,商議共同攻擊秦國,我們該如何對付。”
範雎說:“大王不必憂愁,讓我來破解他們的合縱關係。秦國與天下的賢才武士,並沒有什麽仇恨呀!他們相聚要來攻打秦國,隻是為求自己的富貴。一群狗在一處,臥的臥,立的立,走的走,停的停,不會互相爭鬥,如果投一塊骨頭過去,狗就會起來搶奪,並且互相撕咬,這是什麽原因呢?因為那塊骨頭,使彼此都起了爭奪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