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心理學與影響力

暗示的“不治之症”

對於暗示,在《心理學大辭典》裏是這樣描述的:“通過某種手段使人不自覺地接受某種觀點、信念、態度或行為模式的影響,從而在心理狀態或行為上發生相應變化的過程。”可見,暗示在本質上,是人的情感和觀念,會不同程度地受到別人下意識的影響。

那麽,人為什麽會不自覺地受到別人的影響呢?

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對人進行決策和判斷的心理過程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其實,人的判斷和決策,是由人格中的“自我”部分,在綜合了個人需要和環境限製之後做出的。這樣的判斷和決策,我們稱其為“主見”。

一個“自我”比較發達、健康的人,通常就是我們所說的“有主見”“有自我”的人。但是,人不是神,沒有萬能的自我、更沒有完美的自我,這樣一來,“自我”並不是任何時候都是對的,也並不總是“有主見”的。“自我”的不完美、以及“自我”的部分缺陷,就給外來影響留出了空間、給別人的暗示提供了機會。

但是,存在外來影響的空間以及易受暗示的機會,並不等於一定會受到暗示。暗示的成功,還需要一個必要的條件,那就是受暗示者,必須存在針對外來暗示者的自卑——覺得自己不如暗示者、覺得暗示者比自己高明、自己應該向其討教、自己必須接受他的判斷、自己必須接受暗示者的影響。

可見,暗示是指人接受外界或他人願望、觀念、情緒、判斷、態度影響的心理現象。是人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心理現象。它是人或環境以非常自然的方式向個體發出信息,個體無意中接受這種信息,從而做出相應反應的一種心理現象。

心理學家巴甫洛夫認為:“暗示是人類最簡單、最典型的反射。”從心理機製上講,它是一種被主觀意願肯定的假設,不一定有根據,但由於主觀上已肯定了它的存在,心理上便竭力趨向於這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