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努力,但不要急功近利

給別人留條路

但丁曾說過:“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這句話擲地有聲,不知鼓舞了多少有誌青年。可是近年來惡搞風泛濫,有人把這句話改成了:“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數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勾勒出一批人得意忘形的嘴臉。如果我們照此執行,必定會給自己和別人帶來傷害。

在人生的漫長道路上,我們在學習、生活和工作中,會遇到不少競爭對手,這本來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我們為了在競爭中勝出,不擇手段打壓對手,從而讓別人無路可走,這就不妥了。競爭之中,各方鬥智鬥勇,全力拚殺,但彼此之間應保留著一份起碼的相互尊重。競爭者都想打敗自己的對手,取得勝利,但是應該避免剝奪對手存在的基本權利。如果將競爭對手逼得太狠,那麽被逼急的兔子也會咬人。所謂得饒人處且饒人,如果競爭之中,給別人留條出路,那麽也就等於給自己留了條後路。

明朝時,蕪湖城內有兩大糧商汪真潤與曹伯才,每年的秋收季節,蕪湖地區的糧食收購幾乎被這兩家糧店壟斷。兩人一得江南,一得江北,倒也相安無事。可是汪真潤為收購到更多的糧食,也為了擠垮對手,將收購的價格上揚了許多,以致江北的一些農民都跑到了江南來賣糧。無奈,曹伯才隻得將糧價上漲,可他隻漲到與汪真潤給出的糧價持平,也就是向汪暗示他無意競爭,但汪卻再次提高糧價。忍無可忍之下,曹伯才開始反擊,抬高糧價並派人在江南拉攏顧客。就這樣,一來二去,雙方的損失都很慘重,隻能導致兩敗俱傷。這是汪真潤逼人太甚的結果,也是他不懂得對人寬容就是對己寬容的結果。

商場如戰場,但是商戰也需要一個自由而有序的競爭機製,就是要遵守一定的遊戲規則。競爭是為了獲利,但如果競爭者為了滿足本人無休止的利益欲望,占盡了他人的利益,不讓其他人獲利,那麽這樣的競爭者隻能獲利一時,不可能得利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