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以後我接到你信後第一件事便是改正你的錯字,要是你做起先生來老是寫別字可很有些那個。
可是我想了半天,才想出“顢頇”兩個字,你是寫作“瞞盱”的。
你有些話我永遠不同意,有時是因為太看重了你自己的ego(9)的緣故,例如你自以為凶(我覺得許多人說你凶不過是逗逗你,他們不會真的懾伏於你的威勢之下的),其實我永遠不相信會有人怕你(除了我,因為我是世上最膽怯的人)。
隨你平凡不平凡,庸劣不庸劣,顢頇不顢頇,我都不管,至少你並不討厭,至少在我的眼中。你知道你並不真的希望我不要把“她”放在心上。
關於你說你對我有著相當的好感,我不想grudge(10),因為如果“絕對”等於一百,那麽一至九十九都可說是“相當”。也許我盡可以想象你對於我有九十九點九九的好感。我覺得我們的友誼並不淡淡,但也不濃得化不開,正是恰到好處,合於你的“中庸之道”。你的自以為無情是由於把“情”的界說下得過高的緣故,所以恰恰等於我的所謂“多情”。要是我失望,當然我不會滿足,然而我滿足,因此我不失望。至於說要我用火紅的鉗子炙你的心,使你燃燒起來,那是一個劊子手的事(如果有這樣殘酷的劊子手,我一定要和他拚命),我怎麽能下這毒手呢?再說然燒的“然”雖是古文,在白話文裏還是用“燃”的好。
“妒”是一種原始的感情,在近代文明世界中有漸漸沒落的傾向。它是存在於天性中的,但修養、人生經驗、內省與豐富的幽默感可以逐漸把它根除。吃醋的人大多是最不幽默,不懂幽默的人,包括男子與女子。自來所謂女子較男子善妒是因為曆史和社會背景所造成,因為所接觸的世界較狹小,心理也自然會變得較狹小。因此這完全不是男的或女的的問題。值得稱為“摩登”的姑娘們,當然要比前一世紀的閨閣小姐們懂事得多,但真懂事的人,無論男女至今都還是絕對的少數,因而吃醋的現象仍然是多的。至於詩人大抵是一種野蠻人,因此妒心也格外強烈一些,如果徐誌摩是女子,他也會說nothing or all(11),你把他這句話當作男子方麵的例證,是不十分可使人心服的,根本在徐誌摩以前就有好多女子說過這句話了。我希望你論事不要把男女的壁壘立得太森嚴,因為人類用男女方法分類根本不是很妥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