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上看到一個故事:
在一家旅店,有間房間的客人遭遇了小偷。旅店老板調取監控,發現小偷是個未成年的少年。證據確鑿,老板問被偷東西的客人怎麽處置,是否要報警。客人沒有報警,他找到這個少年,給了對方響亮的一耳光,說道:“打你,是因為你偷了東西,必須要受到懲罰。不報警,是不想害你有前科,毀了你的前程。再有下一次,被我抓到,一定會報警。”
旅店裏有一個服務員,跟身邊其他人嘀咕:“這個小孩真可憐,一巴掌下去,臉都被打紅了。這個客人也真是的,教育幾句就行了,幹嗎下手這麽狠……”
對比之下,我們會發現,客人是“善良”,服務員是“假裝善良”。
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個人會淪落到淒慘得讓人不禁生出惻隱之心的地步,必定是有原因的,而這個原因多半也是他自己造成的。善良的客人用一記耳光讓小偷自食偷東西會帶來的惡果,以後也好長個記性不再犯;選擇不報警,是客人看清真相之後仍能不計前嫌地給予對方改邪歸正的機會,是懲罰對方之後仍能給予信任。
“假裝善良”的服務員隻是無條件的同情、無底線的縱容,是沒主見的信任。這樣的人,基本不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無論什麽事,隻要站在看上去可憐的那一邊就行了。
善良,應該成為一種對抗邪惡的力量。如果善良成了庇護罪惡的“保護傘”,那後果可能比直接作惡還嚴重。
作家霧滿攔江曾寫過這樣一個故事:
他小時候在農村長大,很窮,主要靠吃紅薯度日。村裏的紅薯總是被偷,村主任就安排了幾個精壯小夥子輪流看守紅薯地。但不知為何,偷紅薯的行為依然存在。為此,村主任偷偷搞了個秘密行動,晚上埋伏在紅薯地附近,當場將小偷抓獲了。偷紅薯的是個出名的懶漢,身強力壯,就是不愛幹活,平時就手腳不幹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