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錮之禍”是東漢統治階級內部的一次政治鬥爭。
東漢中期以後,外戚和宦官相繼把持政權。從和帝開始到桓帝中期,是外戚把持政權的時期。後來桓帝聯合宦官單超等誅滅外戚梁冀,政權又落在宦官手裏。在桓帝、靈帝時期,宦官執政前後達三十年,他們獨攬朝政,殘虐百姓,橫行地方,把東漢的政治推到了黑暗、腐敗的頂點。官僚們痛恨宦官把持政權,影響了他們的權位;中小地主出身的知識分子也痛恨宦官,阻塞了他們做官的道路,尤其使他們恐懼的是,宦官殘暴黑暗的統治會加深社會的動**不安,這將會導致整個政權的覆亡,為了本身的利祿,也為了挽救階級統治的危亡,他們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反對宦官的黑暗統治。世家豪族李膺、陳蕃等人和太學生(太學是當時的最高學府)郭泰、賈彪等人聯合起來,向宦官集團展開猛烈的抨擊。他們一方麵品評人物,相互吹捧以增強聲勢;另一方麵批評朝政,打擊宦官及其親屬、賓客等為非作歹的行為,這樣就自然引起了宦官們的仇視。宦官誣告他們結為朋黨,並以“圖謀不軌”的罪名將他們逮捕下獄,或禁錮終身不許做官,有的甚或處死。這就是曆史上所說的“黨錮之禍”。
東漢的“黨錮之禍”共發生了兩次。第一次是在桓帝延熹九年(166)。宦官黨羽張成的兒子殺人,被司隸校尉(官名,負責糾察京師百官及所轄附近各郡官吏)李膺所捕殺。宦官們便誣告李膺等人交結太學生共為朋黨,誹謗朝廷,敗壞風俗。桓帝下令逮捕李膺、陳寔(shí,同“實”)等二百多人入獄。後李膺等人雖因尚書霍諝(xū)和外戚竇武的力爭,被赦歸鄉裏,但遭到禁錮終身不許做官的處罰。第二次“黨錮”之爭,發生在靈帝建寧二年(169)。宦官侯覽依仗權勢侵奪百姓田宅,強搶民女,為山陽督郵(代表郡太守督察縣、鄉,宣達教令,兼管訟獄捕亡等事之官)張儉上書告發,並就地將其資財沒收。侯覽大怒,指使黨羽誣告張儉與同郡二十四人結為朋黨,圖謀不軌。朝廷大捕黨人,連同過去的黨人李膺、杜密、範滂等一並受到牽連。結果,一百多人死在獄中,被殺的、流徙的、囚禁的共達六七百人,凡是“黨人”的門生、故吏、父子、兄弟以及五服以內的親屬,都被免官禁錮。這次黨錮範圍很廣,時間也很長,直到中平元年(184)黃巾起義,靈帝怕他們與黃巾聯合,才赦放黨人,“黨錮之禍”才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