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第四回寫魯達三拳打死了鎮關西以後,從渭州(今甘肅平涼)逃到代州雁門縣(今山西雁門),因為官府畫影圖形,到處張貼榜文,緝捕得急,隻好在五台山出家當了和尚,起個法名叫魯智深。從此,寺院裏多了一個和尚,俗世卻少一個犯罪逃亡的軍官,打死鎮關西這一案子由於無處追查,便此了結。
在魯達出家之前,趙員外對他說:“已買下一道五花度牒在此。”照常理說,度牒是出家人的身份證,應該由替他剃度的寺院填給,怎麽魯達在沒有出家之前,趙員外的家裏就買了一道度牒呢?而且度牒既是出家人的身份證,又怎麽可以買賣呢?賣主又是誰呢?
原來在宋朝,度牒是可以買賣的,賣主是宋朝中央政府。1067年宋朝政府開始出賣度牒,一直賣到宋亡。在這兩百年中,賣度牒所得的錢在政府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一道度牒的價格因時因地不等,如宋神宗時官價每道賣錢一百三十千,但在夔州路則賣到三百千,廣西路則賣到六百五十千。(90)當時中原一帶米價每鬥不過七八十文至一百文。(91)每道度牒折合米約在一百三四十石以上。南宋時每道度牒賣錢一百二十貫至八百貫或折米一百五十石至三百石。(92)
度牒這樣貴,什麽人才能買得起?當然隻有財主趙員外那樣的人了。
買了度牒,隻能出家當和尚、當道士,有什麽好處?花這麽多錢出家,說明當時的老百姓,以至部分地主,不如當和尚、道士好。
老百姓不必說了,宋代人民負擔特別重。和尚、道士吃十方,寺院有田產,當了和尚、道士就不必服兵役、勞役,不出身丁錢米和其他苛捐雜稅,逃避了政府的剝削,吃一碗現成飯,成為不勞而食的合法的遊民。
地主呢?雖然對農民來說,他是剝削者,很神氣。但在地主階級內部來說,也有矛盾。因為地主也有官民之分,本是地主而又做了官的就有權有勢,是官戶。至於非官戶的地主,為了保全身家財產,得想盡一切辦法變成官戶,要子弟讀書中進士做官,如不行,也得出錢買官告,成為名義上的官戶,當時官告也可以用錢買,但比度牒更貴。再不,就買張度牒也好。因為寺院田產是可以免租賦的。(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