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人的議論,我們要是肯細看,便可覺得他和後世的議論,絕不相同。後世的議論,都是把社會組織的缺陷,認為無可如何的事,至多隻能去其太甚。漢代人的議論,則總是想徹底改革的。這個,隻要看最著名的賈誼、董仲舒的議論,便可見得。若能細讀《漢書》的《王貢兩龔鮑》和《眭14兩夏侯京翼李傳》,就更可明白了。但他們有一個通蔽,就是不知道治者和被治者,根本上是兩個對立的階級。不知領導被壓迫階級,以圖革命,而專想借壓迫階級之力,以進行社會改革。他們誤以為治者階級,便是代表全社會的正義的。而不知道這隻是治者階級中的最少數。實際,政治上的治者階級,便是經濟上的壓迫階級,總是想榨取被治階級(即經濟上的被壓迫階級)以牟利的。治者階級中最上層的少數人,隻是立於兩者之間,使此兩階級得以保持一個均衡,而實際上還是偏於治者一方麵些。要想以他為發力機,鼓動了多數治者,為被治者謀幸福,真是緣木求魚,在理論上絕不容有這回事。理所可有,而不能實現之事多矣,理所必無,而能僥幸成功之事,未之前聞。這種錯誤,固然是時代為之,怪不得古人。然而不能有成之事,總是不能有成,則社會科學上的定律,和自然科學上的定律,一樣固定,絕不會有例外。
在東周之世,社會上即已發生兩種思潮:一是儒家,主張平均地權,其具體辦法,是恢複井田製度。一是法家,主張節製資本,其具體辦法,是(甲)大事業官營;(乙)大商業和民間的借貸,亦由公家加以幹涉(見《管子·輕重》各篇)。
漢代還是如此。漢代儒家的宗旨,也是要恢複井田的。因為事不易行,所以讓步到“限民名田”。其議發於董仲舒。哀帝時,師丹輔政,業已定有辦法,因為權戚所阻撓,未能實行。